关键词:
行政诉讼
审判监督程序
完善措施
摘要:
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是针对生效裁判所适用的一种特殊法律救济程序,正是因为具有的补救价值,其在诉讼程序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权,维护其合法权利,有利于裁判的公正性和正确性。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过于简略,以及缺乏有效的再审程序配套机制,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再审申诉率居高不下、当事人申请再审权难以实现等问题。因此,笔者认为应当从立法上完善行政诉讼再审程序,构建再审程序的相关配套机制,提高审判质量,以诉权形式保证当事人合理再审需求,控制申诉泛滥,树立司法权威,实现提起再审的方式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转变。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面临的困境。本文对我国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探讨和研究,不再局限于扩大再审事由的范围、放宽再审准入条件方面等内容,而是从理论与实践的两个角度出发展开分析,针对我国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在立法上之不足,结合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和域外的成熟经验,提出完善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制度设定和保障机制的构想。本文主要分为六章。第一章为引言,介绍了论文选题背景、选题意义、研究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等问题。第二章为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概述,对审判监督程序进行概念界定,介绍审判监督程序的理论基础,梳理我国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发展过程,分析其与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关系和区别。第三章为域相关制度的介绍与评价,着重阐述了域外立法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第四章从立法和实践两个方面对我国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现状进行论述,并对其的不足进行反思。第五章为我国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根据第四章的论述,提出具体举措和配套机制的完善对策。第六章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