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司法改革
员额法官
法官退出机制
摘要:
十八大以来中国启动了司法改革这一航船,这一涉深水区的改革被誉为“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彰显了中国改革者的宏大智慧和力量,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司法责任制改革,而员额制改革被视为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石。至2017年上半年员额法官入额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如何构建完善的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是顶层改革者必须思考的问题。由于没有统一的员额退出标准,各地探索中的做法大相径庭,极不严肃。为此笔者对如何构建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做了一些思考和探讨。本文的第一章介绍了员额法官、员额法官制的概念及员额法官退出、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含义;通过西方法官退出情形介绍提出了可供启示的几点思考;第二章论述司法改革与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关系;第三章论证实施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第四章分析了司法改革中员额法官退出机制的难点所在;在本文的最后一章第五章核心章节中笔者设计出了具体的退出机制路径建议,以供实务界参考。总之,建立完善的员额法官退出机制不可能一蹴而就,入额与退额是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其难点在于资源的科学配置、监督机制的设立、激励机制的完善、保障机制的落实。通过制定员额法官退出机制使法官退出有章可循,让法官明底线、知敬畏,如枉法裁判、重大瑕疵则要退出员额并受到惩治。各地法院虽然对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有不同的设计和方案,但作为一个统一的法治国家,应该从法制统一的角度建立一个完善统一的员额法官退出机制,不能各行其是导致员额法官退出因不同地域、不同标准而大相径庭的情况产生,此影响到司法改革成败。本文作者的目的即从不同角度来论述员额法官退出机制建立的缘由、必要性及可行性,针对现实存在的困境、难点进行探讨,既然入额有统一的标准,那么退额也应有统一的规范和程序,必须做到依法、公正、客观,让“能者上,不能这下”。直至最后设计出一套完整的方案,以其保护员额法官的积极性,让司法改革圆满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