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法官职业化
司法改革
法官选任
职业道德
职业保障
法官惩戒
摘要:
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在整个司法活动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在法律的运行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因此,法官队伍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法官职业化”这一命题就应运而生。随着新一轮司法改革如火如荼地进行,法官职业化建设成为了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意义。只有完成法官职业化建设,才能实现公平正义、提高诉讼效率、树立司法权威,为司法改革的运行提供人力保障,推动法治国家的建设。我国目前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从上到下,从制度设计到法院试点,从多个角度针对法官队伍的建设实施了措施。本文从我国现状出发,在目前司法改革的背景下探讨我国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问题和方向。第一部分,是对法官的职业化问题进行理论分析。首先通过分析法学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对于“什么是法官职业化”的不同观点,对法官职业化进行概念界定,明确其内涵。然后在概念界定的基础上,重点分析法官职业化所应具有的特征。最后引出目前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背景——司法改革,分析了法官职业化与司法改革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第二部分,是对我国目前的法官职业化进行实证分析。首先,总结新一轮司法改革中关于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举措。然后,对我国目前法官队伍的现状进行研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发现暴露出来的制度建设问题,如:法官选任制度不完善,法官任职要求低、选任机制不完善;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不足,职业道德相关立法、机制和道德教育有待完善;法官职业保障不足,法官权力、身份、经济和安全保障不足;法官的惩戒制度不完善,法官惩戒的机构、事由、程序、措施等均存在问题。第三部分,是对国外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相关制度进行的比较研究。因为上文已经提出了我国法官职业化存在的问题,为解决具体制度问题,笔者选取美国、英国、德国和法国四个国家,作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在法官职业化建设较为成功的代表,对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取其精华,吸取经验,以待总结出法官职业化的完善方法。第四部分,是针对法官职业化制度建设问题的完善建议。首先,在法官选任制度上,从年龄、学历、实践经验等方面提高法官的选任资格,从选任机构、考试机制等方面完善法官选任机制。其次,在法官职业道德上,完善职业道德立法,加强职前职后的职业道德教育,构建相关制度体制。另外,在法官职业保障上,保障法官审判权的行使,增强法官职业身份的保障,构建合理的法官经济保障,完善法官安全保障。最后,在法官惩戒制度上,制定专门的《法官惩戒法》,完善法官惩戒主体,规定合理的惩戒事由,健全惩戒程序,完善惩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