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刑事自诉
司法改革
公诉
摘要:
近年来,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决心坚定,步履不停。就刑事司法领域而言,从实体到程序,都出台了较多的新规范、新政策,引起社会各界的热议,学术界、实务界更是迎来了讨论研究以及实践的黄金时期。但有意思的是,无论是立法、司法实践还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大多是“以审判为中心”“认罪认罚从宽”“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等与公诉制度密切相关的改革。相对而言,刑事自诉制度属于“冷宫”。面对诉讼爆炸、犯罪越来越智能化、隐蔽化、复杂化的社会现实,程序分流、提高诉讼效率是趋势,而复杂的刑事案件庭审也将越来越精细、控辩双方对抗性越来越强。在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发生了重大变化的背景下,刑事自诉制度立法设计的价值取向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如何适应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保障自诉人、被告人不仅享有实体公正,也感受到程序公正,这是本文探讨的问题。本文立足于规范、实践,结合案例数据等进行分析探讨刑事自诉制度何去何从。全文分为四章,每章的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梳理刑事自诉制度的概念与特征,以时间为坐标轴,回顾其在域外以及国内的历史沿革的过程,探讨自诉制度的存续价值。第二章分析刑事追诉的模式,即包括公诉垄断,公诉为主、自诉为辅,公诉与自诉并行三种。以空间为坐标轴,选取德国、日本、美国、台湾四个典型的国家和地区为代表,对刑事自诉制度的域外立法、实践状况进行考察并简要评析,分析刑事自诉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发展的趋势,特别是刑事自诉制度式微的原因,为我国刑事自诉制度重构提供参考。第三章重点研究我国刑事自诉制度的立法缺陷和实践困境。一方面对三类自诉案件在立法方面存在的“先天不足”进行分析,另一方面对实践中刑事自诉案件的无罪判决率、驳回起诉率等关键数据以及典型案例进行研判。通过总结刑事自诉制度在立法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存续的争议点。第四章总结上文,分析刑事自诉制度与现行司法改革的矛盾,以及近年新的诉讼制度譬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速裁程序等对刑事自诉制度的冲击,探析刑事自诉制度被废除的现实可能性。本章着重提出以刑事自诉制度被废除为终极目标的过渡时期的刑事自诉制度重构的设想建议,包括重新划分完善三类自诉案件范围以及程序规制,建立自诉转公诉程序,刑事自诉配套制度等,以期在现有司法改革背景下对刑事自诉制度框架进行重构,使其运行更加高效,与整个刑事司法体系更加协调,同时兼顾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