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
企业创新
创新质量
摘要:
我国为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出台了许多创新鼓励政策。这些政策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成本以及创新风险,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创新积极性,企业的研发投入也随之增加。但其中有部分政策如给予企业创新补贴、给予税收优惠等,只能在短期内发挥促进企业创新的作用。想要真正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关键在于通过制度设计保证企业的创新收益。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则可以通过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来保证企业创新收益,从根本上调动企业创新的积极性。而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在司法层面的重要措施。从2014年开始,我国开始在多地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构,即知识产权法院/法庭。从理论上分析,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能显著提升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降低企业创新风险,保证企业的创新收益。并且,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对当地的法律环境以及技术市场也会产生促进作用,进而促进企业创新。但目前,还较少有文献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与企业创新的关系这一问题进行研究。基于此,本文就这一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以及实证检验。并根据企业产权性质、企业规模等企业特征,研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对不同企业的影响。在总结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首先进行理论分析,提出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能促进企业创新,提高企业创新质量等研究假设。第二步,本文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上,选取适当的指标作为相关变量;选取2009-2019年沪深上市企业作为研究样本,运用多时点DID模型来检验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对企业创新、创新质量的影响。在此基础上,本文根据企业产权性质、企业规模进行异质性检验,检验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的建立对不同企业创新是否有不同影响。为检验在理论分析中所提出理论,本文将企业创新意愿、地区技术市场发展、地区法律环境作为中介因素进行中介作用检验。另外,本文进行了控制个体固定效应以及平行趋势检验等稳健性检验以保证所得结论的可靠性。最后,本文对结果进行总结,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以及本文所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主要得到如下几个结论:(1)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与企业专利申请之间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即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能促进企业创新。企业创新意愿、地区技术市场发展以及地区法律环境的改善是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促进企业创新的三个中介因素。(2)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与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之间存在更为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能促使企业进行更多高质量创新,提高企业创新质量。(3)相较于国有企业,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对非国有企业的创新、创新质量产生更为显著的促进作用。另外,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对小规模企业的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申请数会产生更为显著的促进作用,但对大规模企业不存在显著影响。根据所得的结果,本文提出要继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法律环境,规范技术市场交易行为等建议。最后,本文对文章中所存在一些不足点进行了说明。本文的贡献在于:(1)已有许多学者对企业创新的进行了研究,但还很少有人从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这一视角进行研究。本文从该视角出发,研究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提出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会通过提高企业创新意愿、改善地区法律环境以及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等三条路径来促进企业创新,并且会激励企业进行发明创新,提高创新质量。另外,通过理论分析以及实证检验,验证了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建立对不同企业创新的影响存在差异。(2)本文验证了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这一措施的有效性,为制定政策提供一定参考。并让企业认识到创新环境的改善,调动了企业创新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