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环境处罚
慈善捐赠
机构投资者
社会规范
企业社会责任
摘要:
治理实践中,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常常自相矛盾,“坏”公司有时也会做“好”事,污染企业借助捐赠“洗污”现象愈加突出。例如多次陷入“环保门”的紫金矿业也多次出资扶贫赈灾;属于重点排污企业的上市公司捐赠水平明显高于非重点排污企业的上市公司捐赠水平。这类捐赠被质疑是掩饰企业污染行为的功利性捐赠。因此,如何打消企业这类功利性捐赠念头,同时抑制企业污染行为,引导企业自觉遵守社会规范,履行社会责任已经迫在眉睫。但目前我国针对污染企业的治理仍主要依赖于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市场治理力量仍较为薄弱。与此同时,近年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发挥着愈加突出的作用,机构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力增强,逐渐成为重要的外部监督机制。机构投资者在股权投资中日益占据主导地位,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比从十年前的15%左右显著提升至目前20%-25%的水平。企业社会责任活动也对机构投资者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且社会规范等非物质动机的驱动作用开始受到关注。然而,对于自相矛盾的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ESG行为,特别是在环境(E)和社会(S)方面的矛盾行为(如污染企业的高捐赠现象),机构投资者将如何做出反应,社会规范在其中起着何种作用,尚缺乏相应研究。因此,探讨社会规范在机构投资者发挥治理效应、有效监督公司行为方面的重要作用,发展参与环境治理的市场力量具有很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本文以我国2010年至2020年间沪深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应用多元回归分析、双重差分法等实证研究方法,借助社会规范理论框架,主要探讨企业环境处罚与慈善捐赠对机构投资者行为的交互影响,以及企业的市场关注度是否放大这一影响。首先,探讨企业环境处罚如何影响机构投资者持股行为;其次,考察慈善捐赠在企业环境处罚与机构投资者持股之间的调节作用,以及市场关注度是扩大了慈善捐赠的调节作用还是抑制了慈善捐赠的调节作用;最后,分析了机构投资者持股在企业环境处罚和权益资本成本之间的中介作用。本文的主要结论分为四个方面。第一,机构投资者通过降低持股“惩罚”环境处罚企业。环境处罚企业破坏了保护环境的社会规范,机构投资受到社会成员价值观和信念的影响,会遵守社会规范的准则,以社会可接受的方式采取行动,机构投资者在经济动机和偏性动机的影响下,存在对环境处罚企业的惩罚行为,表现为“用脚投票”降低持股比例。第二,慈善捐赠加重了机构投资者对环境处罚企业的惩罚。企业企图通过慈善捐赠缓解机构投资者制裁的愿望落空。在机构投资者看来,企业既污染又捐赠的行为,并不是企业亲社会意愿的真实体现,而是为了掩盖污染行为和经营困境的“障眼法”。因此,慈善捐赠越高,机构投资者对环境处罚企业持股比例越低。第三,市场关注度进一步放大了慈善捐赠的调节作用。较高的市场关注度使得企业对社会规范的维护行为和破坏行为都更容易被公众关注和感知到,即市场关注度会进一步放大企业既污染又捐赠的矛盾行为,进一步加深了在机构投资中心目中企业企图利用慈善捐赠等良好行为遮掩环境污染等恶劣行径的负面印象,高关注度促使机构投资者进一步加剧对开展慈善捐赠的环境处罚企业的惩罚力度。第四,企业环境处罚通过降低机构投资者持股提高了权益资本成本,机构投资持股是企业环境处罚影响权益资本成本的有效路径。基于上述结论,本文对企业、机构投资者和政府监管部门分别有如下启示:企业层面,企业应意识到机构投资者行为对企业价值具有积极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表现也是机构投资者决策中的重要因素,功利性捐赠不仅无用反而会适得其反加大机构投资者惩罚,启发企业“标本兼治”捐赠的同时加强企业环境治理,改善企业环境绩效。机构投资者层面,机构投资者应充分认识到良好的社会绩效可以为企业带来长期收益,同时理性看待慈善捐赠等功利性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政府监管部门层面,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等资本市场第三方的监督治理作用,以及社会规范等非正式制度的约束作用。本文主要创新如下:第一,通过考察机构投资者对环境处罚企业借助捐赠“洗污”现象的反应,拓展和丰富了企业社会责任背离的市场影响相关研究;第二,率先考察了机构投资者对环境处罚企业社会责任背离现象的反应如何受到市场关注度的影响;第三,率先从社会规范冲突和补偿视角为企业社会责任背离时的机构投资者反应提供理论解释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