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算法
大数据
价格歧视
电子商务法
消费者权利
摘要:
算法价格歧视是互联网平台经营者利用算法技术,收集消费者信息数据,对消费者进行画像并差异化定价的违法性行为。传统经济学领域中的价格歧视可分为三个等级,而从算法价格歧视的形成路径和展现形式来看,其更加接近于一级价格歧视,即“基于消费者个人特征的价格歧视行为”。近年来,大数据“杀熟”、客制化及个性化推送、区别优惠政策等现象层出不穷,都是算法价格歧视行为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相较传统价格歧视行为,算法价格歧视的路径更加隐蔽无形,歧视结果更加快速精准,歧视影响也更加广泛深远。算法价格歧视根植于特定的社会和历史条件,如今,算法技术商业化趋势明显,市场经营者利用资本优势掌握了更多的算法权力,并借此肆意侵占消费者剩余。而反观消费者,在经济水平和消费能力与日俱增的同时,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却没有随之提高。此外,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最后屏障,法律规范和政府监管也不尽完善。由于法律的滞后性和算法价格歧视行为自身的特殊性,目前现行的《反垄断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都对算法价格歧视行为的规制略有涉及,但也未能突破固有的局限性。《电子商务法》的出台为打破这一困境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有益补充。相较于其他几部法律规范,《电子商务法》更符合立法目的的对象要求、法律稳定的秩序要求、法律原则的效率要求和法律解释的逻辑要求,同时也更适应当前国家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但作为一部新法,《电子商务法》在实务中也面临着现行法律规范文义模糊不利于适用、法律后果威慑力不足以及消费者维权困难等特有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律规范功能的发挥。因此,需要针对上述问题有的放矢的制定解决方案。首先,要明确界定法律条款核心术语的内涵。具体而言,可以在明晰规范的具体行为对象的基础上,运用适当的法律解释方法对相关条文进行说理与补充,通过严格按照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限制适用进一步打破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壁垒,使法律条文发挥出更大效能。其次,要加强对算法价格歧视的约束力度。通过现行的多个法律规范的和谐联动以及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者行为,同时再对域外的立法经验和国内的司法实践进行有机结合,对算法价格歧视行为进行综合性治理。最后,要完善消费者权利救济途径。一方面,要拓宽诉讼主体的范围和消费者主张权利的途径。另一方面,要对消费者实施“倾斜保护”,并辅之以推广互联网法院,通过举证责任倒置、降低消费者维权的诉讼成本提高消费者维权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