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数字化转型
企业社会责任脱耦
内部控制质量
行业竞争程度
摘要:
2021年最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提出要把加强社会责任建设作为所有公司应当予以重视的关键之处,并且要求企业重视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并及时公布社会责任报告。然而,面对追求利润最大化与满足合法性要求之间的矛盾,企业可能会做出社会责任脱耦的行为,即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履行上的“言行不一”。随着我国进入数字经济时代,数字技术的发展让我们看到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传递更为快捷、信息透明度愈加提高,依据资源基础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数字化转型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通过提高内部控制质量,进一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促使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达到“言行一致”。但是,目前鲜少有文献研究数字化转型与企业社会责任脱耦之间的作用关系和影响路径,因此,本文运用2010年至2020年中国A股上市公司的数据,基于制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资源基础理论以及信息不对称理论等,实证检验了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效应,并深入研究二者之间的作用机制。此外,本文进一步探讨当企业的产权性质、规模不同时,企业的高管学历水平、高管团队的任职期限不同时,以及企业的客户/供应商关系程度不同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效应是否存在差异。最后,本文还研究了行业竞争压力对数字化转型与社会责任脱耦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研究表明,数字化转型能够显著治理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现象,即数字化转型程度越高,企业社会责任脱耦水平越低。其原因在于数字化转型显著提高了企业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息透明度,有效抑制了管理层违规披露等行为,并且提高了企业对各类资源的配置与协同效率,进而在提高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的同时有助于加大对社会责任的投入,切实提高履行社会责任的水平,以此达到对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效应。通过机制检验发现,数字化转型主要通过提高内部控制质量来实现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体现在数字化转型改善了企业的组织架构与各类控制活动的有效性,从多个方面使得企业内部控制质量提升,进而使企业在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履行上趋于一致,脱耦行为得到抑制。本文还发现在国有企业与大型企业中,由于其资源基础丰富,抵御不确定性风险能力强,数字化转型的程度较高,故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效应更强;而当企业高管学历越高时,企业更有可能开展数字化转型,当高管团队任期越长时,高管出于自利考虑可能减少对于社会责任的投入,此时,数字化转型更能显著抑制企业社会责任脱耦;此外,当企业与客户以及供应商关系越紧密,即前五大客户以及供应商越集中时,由于数字化转型可以发挥供应链整合和集成作用,实现信息共享与资源互补,故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作用也越好。最后,本文发现当企业所处行业的竞争程度越强时,数字化转型越能显著抑制企业社会责任脱耦,反之,当企业面临的行业竞争程度越弱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效应越弱。其原因主要在于当企业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时,履行社会责任的动机与意愿可能会有所下降,然而企业对合法性的需求可能会诱使企业战略性地披露不符合实际的社会责任信息,从而造成企业社会责任脱耦。在这种情况下,数字化转型使得企业可以更加合理地配置内外部资源,协调短期经营绩效与长期发展战略,应对行业竞争压力,从而发挥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作用。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现有研究鲜有关注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而企业社会责任情况作为重要的非财务要素,愈加受到消费者、投资者与企业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关注,因此本文研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影响能够对现有研究起到补充作用,深化了资源基础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第二,虽然国内外学者已从多个视角考察了企业社会责任实践与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但对于社会责任脱耦的研究还较为少见,如何治理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研究更是匮乏。本文探究数字化转型对企业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效应及其作用机制,为进一步驱动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切实提高社会责任实际表现提供理论参考,体现了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战略动机,为制度理论提供新的实证依据,深化了企业社会责任治理方面的研究。第三,本文从企业自身、企业内部、企业外部三个角度,深入探究不同规模与产权性质的企业、不同特征的高管领导下以及具备不同紧密程度的供应链关系的企业中,数字化转型对社会责任脱耦的治理效应是否存在不同,从多个视角为数字化转型及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提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