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生鲜农产品
定价决策
保鲜努力
企业社会责任
权力结构
摘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消费能力的提高,消费者在选购生鲜农产品时更重视产品的鲜活度和安全性。然而由于生鲜农产品易腐易损、保质期较短,需要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储存,并且在运输过程中很容易因碰撞而造成损伤,对物流服务水平要求较高,而直接由供应商或零售商自行组织运输往往很难满足这种高物流服务水平的要求,同时考虑到自建物流的成本较高,许多企业往往选择与第三方物流服务商(Third Party Logistics,TPL)进行合作,从而保证产品的新鲜度。随着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受到广泛关注。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在关注自身发展的同时还要注重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因此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会影响成员的定价策略和利润,并且不同主导模式中供应链成员的决策顺序不同,也会影响生鲜农产品三级供应链的最优策略。因此,本文基于零售商更接近消费者,由其承担CSR更易产生良好效果这一现实背景,将零售商CSR行为引入到TPL服务商参与下的生鲜农产品三级供应链中,建立供应商、零售商和TPL服务商分别作为生鲜农产品三级供应链主导者的博弈模型,研究零售商有无CSR投入与不同主导力量下的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决策问题。
本文首先概括了考虑主导权和CSR的生鲜农产品三级供应链决策的研究背景和意义,通过查阅文献,基于国内外现有关生鲜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梳理研究的不足之处,并且找到研究的切入点。然后运用相关理论,从零售商有无CSR投入两个角度构建了不同主导模式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并进行求解,探讨零售商CSR行为对生鲜农产品三级供应链定价决策及利润的影响。随后,进一步分析和比较不同主导模式下考虑CSR时生鲜农产品三级供应链的最优均衡策略,并引入数值算例对分析过程以及结论正确性进行论证。
研究表明:(1)零售商履行CSR时会降低生鲜农产品的零售价格,激励TPL服务商加大保鲜投入,刺激市场需求并提高供应链系统利润。(2)在零售商主导下,无论零售商CSR投入水平如何变化,TPL服务商仍保持与零售商不履行CSR时相同的保鲜努力水平。(3)在不同主导力量下,零售商CSR意识越强,供应商、TPL服务商以及供应链系统越能获得更高收益。零售商履行CSR并非总是以牺牲自身利润为代价,在供应商和TPL服务商主导下,零售商科学合理投入CSR能够实现各成员利润和供应链系统利润同时增长。(4)零售商进行CSR投入时,供应商是最佳主导者。此时的零售价格最低,保鲜努力水平和市场需求最高,并且能使生鲜农产品供应链整体获得更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