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财政问题
浙江省
辛亥革命
摘要:
随着太平天国运动的结束,厘金的开征使得中央集权式的财政集权体制逐渐崩溃,“地方财政”的雏形也随之出现,财政的逻辑也从“因入制出”变为“因出制入”。清末新政时期,清政府开始模仿西方财政体制,但是这一时期严重的赔款摊派却加剧了浙江省的财政危机,而国家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划分,也造成了大量地方财源流失,浙江的财政危机由此而生。1911年浙江光复后,面临的财政问题很多。尽管浙江省军政府的权威并未因推翻旧政府而增强,但浙江省实施“浙人治浙”的分权思想,使得省政府的财政权力进一步分散到地方县治之下。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发行军用票和公债,建立健全税收制度等。这些措施既体现了清末以来西式财政思想,也建立在清末清理财政的基石之上。通过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了政府财政在行政、司法、教育等方面的压力,稳定了军队和社会秩序,同时为解决清末遗留的外债偿还问题,浙江省也采取了积极的措施,为全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石。在拥有充足财政资源得以稳固军队领导权的前提之下,完成了重建政治社会秩序的目标任务。但是,浙江财政的新问题也随着辛亥革命的推进而凸显,由于对本地士绅的妥协与“浙人治浙”地方自治方略的指导,阻碍了财政收入的进一步增加,本地士绅也试图继续维持其自清末时期代替政府所运转的职能,在浙江光复后迅速成为根植于浙江军政府内部的新保守团体。浙江军政府的财政举措也只可缓一时之急,由于缺乏财政收入常项,浙江又将迅速沦落至财政困顿的境地,无法有效回收利用社会资源成为了局限浙江财政的关键所在。财政是政府职能运行的基础,也是将国家和民众的利益联系得最为紧密的枢纽。浙江在辛亥革命后,由于财政资源有限,因此以采取“自治”作为改革和创新措施的贯彻基础,为解决当时的财政困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对研究民初财政体制的改革与经济发展的探索有着显著的启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