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公共政策
公共性
公共利益
法治
摘要:
当前,中国作为一个社会转型时期的国家,政府的管理能力以及管理形态都进行了一个大的变革,即从原来的管理型或管制型向服务型政府转变。所谓服务,突出的是政府的所有行为是以实现公共政策公共性为目标的。但当前,公共性反而有弱化现象,尤其是在公共利益视角下,这就大大削弱了公共政策的服务性。服务型政府讲究的是公共利益至上和公共利益优先,这是通过公共政策来保障的,但当前的弱化现象则说明了公共利益得不到保障,也表示政府在转型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本文就是基于这些展开研究的。本文研究公共性弱化,是为了解决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政府终极目标即公共利益的保障问题。所以,本文从公共利益视角切入,运用公共选择理论和公平正义理论,分析公共政策在制定、执行、评估和反馈环节中公共性弱化的本质及表现。再通过表现深入分析其原因,其中最主要的就是政府自利性的过度膨胀,因为政府是由政府工作人员构成,必然会追求自身利益,进而损害公共利益。其核心原因是法治的缺失,法治的健全能够使权力运作透明。其次还有强势利益集团的影响,因为他们拥有雄厚的资金及更加丰富的资源,因此,他们的利益剥夺必然会损害公共利益。最后是公民参与机制的缺失。在这些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消解策略。本文的逻辑安排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综述,研究方法、重点、难点和创新点,以及相关概念及理论。第二部分探究了公共性弱化的本质,并从这个本质出发,揭示在公共政策的四个环节中弱化的具体表现,在制定时表现为目标公共性的弱化,包括政策问题确定过程中缺乏公共利益表达,目标缺乏公共利益指向性;在执行时表现为过程公共性的弱化,包含责任的缺失和执行过程的不公正;在评估时表现为主体多元性的缺失,包括评估主体的单一和评估价值取向的背离;在反馈时表现为结果共享性的缺失,包含反馈信息的匮乏和对反馈结果的不重视。第三部分探讨了弱化的原因,首先是政府过度追求自利,这样的情况分为三种,一是政府工作人员形成强势利益团体,二是追求地方政府利益,三是整个政府机构的利益;其次是法治的缺失,主要是法治意识不强和契约精神的缺失;再者是强势利益集团的利益剥夺;最后是公民参与公共政策的机制缺失。第四部分是在原因的基础上,探究消解公共性弱化的对策,一是强化政府责任,二是限制政府自利行为,三是均衡各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利益,四是强化公民政策参与。总之,公共性弱化的本质是公民在利益博弈中处于弱势地位,也反映出了政府在利益博弈中的强势地位,其结果是公共利益的受损。弱化了公共性的公共政策,体现了在保障公共利益这一终极目标上的贡献不足,也表明政府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存在问题。而弱化的最核心的原因就是法治的缺失,也就是说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法所起的作用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