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可再生能源
转型
公共政策
私营部门
发展中国家
摘要:
能源转型与可再生能源的出现是分不开的。这些可持续能源的供应是支撑平衡、有复原力和动态发展的关键因素。当我们谈论可再生能源时,它提出了关于伴随这些能源的公共政策的演变的问题。经过几十年的技术进步,RE目前代表了许多国家的一批新兴技术。与传统能源技术相比,它们具有一系列有利的特性,特别是在环境方面。事实上,它们被视为向更可持续、特别是碳密集程度较低的经济和能源系统过渡的组成部分之一。然而,与过去煤炭、石油和核能等其他能源部门一样,发展可再生能源需要而且仍然需要公众的支持。为了适当应对许多非洲国家严重的能源危机,西非国家承诺确保大部分能源消费由可再生能源支付。这一过渡涉及投资、预算分配和公共奖励的独特组合。贝宁已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使用可再生能源。这些举措是促进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动态的一部分,但也对寻求国家能源自给自足作出反应。本研究的目的是分析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公共政策。为此,有必要使用比较分析来分析管制和促进现有可再生能源的不同工具,在说明每种工具的不同利弊的同时加以说明。最重要的是对文献的透彻分析。然后,从能源状况到该国的可再生能源潜力,介绍了目前的情况。最后,采用优势、弱点、机会和威胁分析方法,对促进可再生能源的不同公共政策进行了分析。研究表明,贝宁通过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连贯和全面的战略能源计划,开始了良好的动态。该国具有实现普遍获得负担得起的电力以实现真正可持续发展的真正潜力。但问题是由于缺乏能够吸引私人投资者的适当体制和政策框架,这整件事使人怀疑所采取的各种政策的有效性。贝宁对可持续能源项目的纯私人融资很少,而且几乎不存在,这进一步解释了少数私营公司的原因。更常见的是国家和国际公共财政寻求公私伙伴关系的机会。公共财政正越来越多地通过共同投资、混合融资、使用风险缓解工具以及成果融资、在业务发展项目的早期阶段提供支助赠款来吸引私营部门伙伴。但是,为私营部门创造有利环境正在遭受痛苦,缺乏有利于将其纳入的法律,而现行法律无法使投资者放心。对本理论的分析强调,政策和体制框架刺激了一种动态,使投资者的选择以及发展中国家在其可再生能源政策中遇到的困难。通过深入的文献审查,很容易看到,在新兴国家,政府或国家正在通过绿色证书,即"饲料在关税"制度,以征收可再生能源的能源生产,但在发展中国家,政府试图制造一个不一定有益的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国家变得无处不在。这项研究提出了可再生能源部门的权力下放政策。与此同时,私营部门将发挥可再生能源部门重要的作用,将投资、预算拨款和政策奖励措施独特地结合起来,以便更好地协调各项活动,并能够本身对人口更有效,因此2030年的目标将实现,供所有人享受,并实现一个受能源生产污染较少的环境。提出的想法旨在成为讨论和规范性的来源,但最终由国家决策者作出适当选择,以满足国家的能源需求,同时考虑到在国家、区域和国际水平。提出的想法旨在成为讨论和规范性的来源,但最终由国家决策者作出适当选择,以满足国家的能源需求,同时考虑到在国家、区域和国际水平。因此,可再生能源部门如下:强大的力量在于有支持贝宁能源系统,有目前到位的公共行动者的奉献。他们制定了战略,随着更多的应用,可再生能源将成为贝宁能源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存在弱点,应当将其视为机会弱点,例如高度依赖国际援助。国家是唯一有困难的国家,但随着私营部门的加入,事情可能会发展得更快。机会:"它们与区域和国际背景是巨大的,其概念是:为所有人提供可再生能源。该国处于一种动态,将帮助它实现其目标。还存在着许多威胁,国家的能源发展依赖于技术和财政伙伴,因此必须不遗余力地让私营部门参与,以便取得真正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