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女性公民
社会性别
公共政策
摘要:
公共政策跟公民的参与分不开,而女性被以男性为中心的公共政策边缘化,政策参与过程中鲜有出于女性视角的考量。我国学者秉承西方的二元对立观点,认为我国现阶段女性依然在政策参与方面处于劣势地位,即使研究结论显示女性群体的参与能力有所提升,但多通过统计等定量方法进行研究,未能充分考虑隐藏在宏观数字背后的个体特殊性。本文通过深入访谈的方式与访谈对象建立短期关系,收集研究所需资料,了解女性公民公共政策参与现状,充分反映女性群体诉求,分析现状背后的原因,探究女性在公共政策参与方面做出的努力。研究发现,社会性别影响女性公民的政策参与。在女性公民公共政策参与的研究中,不论是认知角度、态度角度还是行为角度,都有发现女性公民有着充分的政策知识,认同自己的政策权利,对政策参与采取积极向好的意愿,并且在实际政治生活中付诸行动。同时,女性公民的政策参与存在一定的偏好,倾向于跟女性自身及其家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公共政策,如家庭、婚姻、就业、养老、教育政策等。女性公民有着明确的自我认知。女性公民这种自我认知一方面是对自己处于他者地位这个现存状态的认知,也是对自身优劣势的认知,其中,男性不具备的“她力量”是女性公民引以为傲的独特优势。政治与性别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生理性别是先天的,社会性别却是后天社会演化的结果,女性在政策参与上的弱势地位是被建构的,女性公民在公共政策参与的认知、态度、行为方面一直在努力,她们洞悉所处的政策环境,明白作为女性参与政治生活的优势与劣势,有着自己在政策参与上的偏好与特质。女性要与男性享有平等参与公共政策的权利,单单凭借制度性的分配是远远不能达到目标的,毕竟制度的倾斜与调整需要时间,具体实施还不一定能够顺畅,更多的是需要女性群体自下而上地感知公共政策,由内而外地提升公共政策参与意识,自我、自主、自愿赋权。女性在政策领域的自我实现不应当体现在结果上,更多的是强调参与,参与是一个动作,强调的是过程,在公共政策整个过程中支配能力的赋予就显得尤为重要。赋权靠的是公共部门的支持,自我赋权需要女性自己做出努力,赋权主体从政府部门向女性本身过渡还需要一定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