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现代经济法
社会整体利益
摘要:
发展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又为之付出艰辛代价的焦点问题。现实中的可持续发展问题总是同一定范围的社会生活、社会运行紧密相连的,其中也必然涉及到为社会生活的持续运行提供价值判断和秩序保障的法律体系。本文以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最初形成到可持续发展思想渗透到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等各个领域,到最后形成可持续发展理论并为我国确认为迈向21世纪的国家战略为基本逻辑出发点,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罗列和分析了我国在走向新世纪的过程中所面临的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等许多与可持续发展理论不协调的问题,探讨了可持续发展理论给我们带来的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观,进而具体分析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对我国传统法律体系建构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价值导向和重构要求,并在此基础上,讨论了现代经济法对可持续发展战略保障作用。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
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资源问题的表象描述及出路选择。
这一章主要是对我国在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部署,走向新世纪,开始为实施第三步战略部署时所面对的经济效益、经济结构、人口膨胀、环境污染、资源遭受破坏、贫富差距扩大、公平效率失衡等问题进行表象性的描述。作
者同时对受几十年计划经济体制影响行政管理体制进行试探性地反思,从而提出为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必须要完成的从经济体制到经济发展模式的两大转变。
“可持续发展”提出的历史脉络及其内涵特征。这一章有选择
地介绍了可持续发展理论从最初的缘起到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形成过程,并粗略地评析了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各发展阶段对社会生活实践的价值和功效,表明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是当代中国及未来的必然选择。文章在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内涵及特征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经济持续、生态持续、社会持续三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可持续发展战略下的中国经济法的价值取向。这一章担负着联
结“可持续发展战略”与“现代经济法”的任务,是整篇文章比较关键的部分。本章再次对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过程中存在的由于旧有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经济管理模式而产生矛盾和问题进行责难,从而提出正本清源的问题:“我们搞经济建设,追求经济增长究竟是为了什么?”关注人类当前和未来的命运是可持续发展思想的由来的根本。从而提出“作为国家经济政策法律化形式的各法律部门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发挥自己应有的规范、引导作用,围绕国家经济政策的发展变化相应对法律体系设置、法律调整模式和法律规范做出调整和重新规划”,并进一步提出和论述经济法应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下做出的相应价值选择和价值追求。
运用现代经济法保障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这一章是全文的
核心部分,着墨最多。在这部分,文章首先分析和论证了旧有体制下或带有旧体制痕迹的传统法律体系不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分别分析了民商法和行政法对经济关系调整的局限,继而借用“公法”、“私法”概念分析它们各自对实现社会整体目标与社会个体目标之间矛盾化解的不足,并就当前法学领域出现的大量“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双向作用的情形,提出建构“第三法域”——文中指向为“现代经济法”(涉及到与有的学者归结的“社会法”之间可能产生的争议,作者已在结束语中作了解说)。其后,在前部分论述的基础上,分析了现代
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关系的调整与民商法、行政法调整的不同之处,强调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特征是:公共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调整的目的是:“为了自由而干预、限制,而不是通过干预而限制乃至扼杀经济自由”,同时,也补充说明了经济法的出现并非是为了抢夺地盘,民商法、行政法各自承担了对社会经济关系调整的不同角色,提出法律对社会经济关系在客观上存在多重调整或者是综合调整可能。接着,文中论述了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和社会的可持续“主要和最终地要依靠国家运用经济法对社会生活实行干预和调控才能达到最佳效果”。最后,文中分项而具体地论证了如何来健全国家宏观调控法律制度来保障经济运行、资源环境和人口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文章的结束语中对作者本人所感到的缺憾部分进行了一定的补救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