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创新投入
创新质量
创新方向
摘要: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国际力量对比深刻调整,创新成为影响和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变量。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普惠性政策,完善激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然而,税收政策激励企业创新的有效性依然需要进一步解答:首先,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企业可能存在机会主义行为和道德风险,我国的加计扣除政策尚在逐步完善中,其对创新投入的激励效应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其次,企业创新投入的增加并不必然导致创新质量的提升,甚至可能出现“高数量、低质量”的现象。在中国经济向高质量转型的阶段,不仅要研究政策对加大创新投入的激励作用,更要关注其对提升创新质量的激励作用。再次,企业开拓创新方向是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的重要途径。因此,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开拓创新方向的激励效应成为当下值得关注的重大问题。随着中央支持企业创新的减税政策力度不断加强,清晰的回答上述三个问题,可为未来进一步完善减税政策提供改革思路和政策借鉴。
理论上,本文对加计扣除政策促进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创新质量和开拓创新方向进行了机理分析。首先,文章详细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阶段支持企业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其次,文章讨论了加计扣除政策通过降低企业成本和放松融资约束的机制渠道能够促进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再次,文章讨论了加计扣除政策通过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分担企业创新风险的机制渠道提升企业创新质量。最后,文章讨论了加计扣除政策通过增强资金保障和降低财务风险的机制渠道拓宽企业创新方向。
实证上,为了检验该政策对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本文基于国泰安CSMAR企业资质认定数据,对上市公司是否拥有加计扣除政策重点支持的技术进行了识别;通过上市公司年度报告,收集整理了2014-2018年上市公司享受的加计扣除优惠数据,对公司是否享受政策进行了有效识别。在有效的数据识别基础上,本文利用2013年扩大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和2016年扩大享受对象构造双重差分模型,分阶段考察了该政策对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显著影响,从事国家重点支持技术企业研发支出对税收优惠的弹性为1.42,从事一般技术企业的弹性为2.16。并从不同行业、不同板块企业、不同所有制等角度进行了异质性分析。政策对制造业企业的弹性为1.55、对建筑行业企业的弹性为9.43;对中小板企业的弹性为1.75,对非国有企业的弹性为1.35。并对政策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机制渠道进行了实证检验。
为了检验该政策对企业创新质量的影响,文章基于2015-2017年上市公司数据,实证检验了该政策对高新技术制造业上市公司的创新质量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同时政策存在异质性效应,对债务融资能力强的企业的激励效应更加显著;对非国有企业的激励效应比国有企业显著。并对政策促进企业提升创新质量的机制渠道进行了实证检验。
为了检验该政策对企业创新方向的影响,本文利用国泰安CSMAR专利数据库对公司申请专利的类别进行了分类整理,对公司是否有新的创新方向进行了识别。在此基础上,利用Heckman两步法的处理效应模型评估政策效果,实证发现加计扣除政策能够显著促进企业开拓新的创新方向,且在新方向上从事高质量的创新活动。该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开拓创新方向的激励效果更加显著。并对政策促进企业开拓创新方向的机制渠道进行了实证检验。
基于创新性的数据处理工作,本文得以更加精准、系统的研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创新投入、创新质量、创新方向的影响。本文从新的视角多维度研究了加计扣除政策对加大创新投入的激励效应,进一步拓展了加计扣除政策对提升创新质量的激励效应,并首次研究了我国税收政策对企业开拓创新方向的影响,拓展了税收政策对企业创新激励效应的新领域,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该政策激励企业创新活动的机制,为我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效激励企业创新提供了全新的经验证据,同时为我国进一步完善减税政策提供了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议。
本文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加计扣除的优惠力度,同时要做到精准施策;以中小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加计扣除政策的普惠性,并要提高不同政策之间的协同性。下一步政策应充分体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的核心作用,鼓励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加快促进基础研究及前沿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