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两免一补”
教育费用减免
农村家庭经营行为
摘要:
实现农村地区的增收减负是缩小我国居民收入差距,缓解收入不平等,实现乡村振兴与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作为一项广义的“创业”活动,农村经营行为是农村家庭收入的重要来源,2003年约占农村家庭总收入的62.8%,但以往针对农村家庭经营性活动的研究相对较少。基于此,本文以“两免一补”教育费用减免政策为背景,研究一项有条件的现金转移支付计划对农村家庭经营行为的影响。
本文以创业决策相关的流动性约束理论、不完全信息理论与机会成本理论为基础,利用2006、2007年在我国农村地区全面实施的“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减免政策作为外生冲击,识别教育费用减免对农村家庭经营行为的影响。基于2003-2012年农业部农村固定观察点调查数据(NFPS),应用双重差分法估计了“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减免政策对农村家庭经营行为的影响及作用机制。
本文的研究结果显示:(1)“两免一补”农村教育费用减免政策一方面通过政府转移性支付改善了受益农村家庭的财务状况,为每个农村家庭年均节省了692元的教育支出,另一方面变相扩张了受益农村家庭的预算约束曲线,从而对农村家庭经营性支出产生积极影响,进而提升了受益农村家庭的经营性收入。(2)机制分析表明,这一政策效应主要通过三条机制传导:一是通过教育费用减免缓解了受益农村家庭的流动性约束,从而重新释放了此前由于资金限制而被压制的正常的家庭经营性活动的需求;二是通过教育费用减免获得的财务支出空间促使农户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拥有专业技能并掌握市场信息的职业农民将缓解信息不对称从而更有能力通过经营性活动获取收入回报;三是通过教育费用减免降低农村家庭中适龄学童的中小学辍学率,尤其是处于10岁及以下小学低年级学童的辍学率,从而减轻了农村家庭对适龄学童的照料负担,降低其投身经营性活动的机会成本,从而释放农村家庭劳动力从事经营行为。(3)异质性分析表明:拥有更多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的农村家庭在“两免一补”政策后更为积极地投入到经营性活动当中;农村低收入家庭,尤其是家庭收入水平处于村内25%分位数以下的贫困家庭,在“两免一补”政策发生后更为显著地提升了家庭经营性支出,且更为显著地获得了家庭经营性收入的改善。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减免政策对于农村家庭的经营行为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进而提升了受益农村家庭的经营性收入水平。本文为教育费用减免政策研究提供了基于农村家庭经营行为变化对家庭资源再配置影响的新视角,且进一步完善了“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减免政策评估与农户收入水平相关的文献研究,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基于教育政策的实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