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音乐史
笛律
发展
研究
摘要:
从目前音乐考古成果可知贾湖骨笛距今约有八千年历史,且为目前仍可吹奏七声音阶的笛类乐器,可见笛类乐器是中国较早发展形成的乐器。周代,笛归入八音之列;西晋荀勖以三分损益律重新规制了律笛;明代朱载堉通过超越时代的计算能力在律管上首次验证了其“新法密率”(十二等程律);今天笛律又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三分损益律和十二平均律共用的复合形式。通过梳理笛律的发展脉络可知笛律发展完善了中国乐律学的理论体系,充实了中国音乐历史的内容,推动了中国音乐历史的进程,意义重大。因此本文将在中国音乐历史的视野下从三个方面梳理笛律的发展以及论述其发展的意义。第一部分是对中国笛律起源若干问题的论述。笔者对中国笛律起源的研究内容主要分为出土乐器分析和相关文献解读。首先出土乐器研究主要围绕“贾湖骨笛”“河姆渡骨哨”以及其他原始文明遗迹所发掘笛类乐器的具体数据、发音状况展开;其次列举其由单音到多音的发展规律,继而通过对比推断出原始笛类乐器作为笛律起源的可能性。最后文献解读部分则是对笛律最早形成三分损益律的可能性进行探讨与分析。第二部分是中国笛律发展的具体内容与相关乐器实物相结合的论述。笛律在经验主义的实践中最先发展形成三分损益律,后经荀勖规制为荀勖笛律,继而经朱载堉的计算使笛律在十二平均律的探索上成为可能,最后形成今天三分损益律与十二平均律合用的复合式律制。乐器方面,本文列举了西周以来的代表性笛类乐器,如曾侯乙排箫、马王堆笛、荀勖律笛、唐代尺八、明清笛箫等等。从乐器形制上与实际音响上分析其音律状况。第三部分是中国笛律研究的意义。首先在理论方面,通过对笛律历史脉络梳理可以清晰地观察到中国乐律学的理论要求是促使笛类乐器形成固定形制的决定性因素。其次在实践方面,通过对历代代表性笛类乐器的律制分析为今日笛类乐器制作提供更多的科学参考,从而避免经验主义中的顽疾。最后,通过对笛律整个发展过程的分析可在音乐史学方面以笛律为主线形成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同时也可以进一步研究中国传统乐律学的发展规律。总之,本文的总体研究逻辑遵循了史学研究中由上而下、从古至今的普遍规律。本文在音乐史学视野下以笛律发展为主要研究内容,继而分析概括其起源、发展、完善的过程是一次较为新颖的研究尝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