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口老龄化
养老服务
社会化
主体责任
摘要:
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养老服务刚刚起步,到21世纪初,养老服务的发展已有一定的规模。目前,我国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比较传统的家庭养老,二是相对社会化的机构养老,比如养老院,三是以社区为依托的社区养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家庭结构的变化,越来越多的家庭是独生子女,独居老人也在增多,传统的家庭养老的功能在逐渐地弱化,人们对养老的需求也在增加;就社区养老而言,其服务项目和规模都有限,在老年人需求越来越多的今天,已经无法满足;就机构养老而言,其运行主要依靠政府,由政府主导兴办一些养老机构占60%,但是随着养老需求的逐渐多样化,政府资金不足越发明显。之前的养老模式都存在缺点和不足,需要探讨更具有现实意义的养老模式。而如今,在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情况下,从西方发达国家对养老服务问题的解决上来看,走社会化的道路是个大趋势,也是必然的历史选择,只有这样才能解决老年人需求和供给之间的矛盾。鉴于以上分析,本文从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背景入手,分析我国目前存在的养老方式即家庭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面临的严峻问题,提出了解决我国目前面临的严峻问题的最佳途径是实现社会养老服务社会化,本文在主体责任的分析视角下,分析了西方国家关于养老服务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成功经验,指出,在当前各国积极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最新社会形势下,养老服务社会化也应成为我国的首要选择,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内涵是很丰富的,要求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多样化的服务形式,服务内容、服务对象覆盖全社会需要保障的老人,以及市场化的运行机制等等。我们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继续发挥政府主导地位的基础上,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发挥作为载体的社区的能动作用,充分利用我们现在拥有的资源,走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