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金融科技
银行风险承担水平
贷款结构
不良贷款
多重中介效应模型
摘要:
金融科技(下文简称Fintech)与商业银行之间并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而是处于一种竞合关系中。Fintech发展初期在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不仅加剧了商业银行存款领域的竞争,也加剧了商业银行信贷领域的竞争。成立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是近年来金融科技公司利用Fintech布局金融业的重要环节。该类型企业的成立使得商业银行在存款领域所受到的冲击较大,但2020年11月2日央行公布的《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出台后严禁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资金端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商业银行存款领域的竞争压力;然而在贷款领域,商业银行相较于互联网金融有着良好的声誉并且资金实力雄厚,因此一直是个人和企业贷款的首选,故商业银行应紧紧抓住并积极布局其在信贷领域的竞争优势。随着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对Fintech的布局,可将商业银行这特有的信贷竞争优势发挥出来,同时也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出了新要求。基于此,本文从商业银行资产端入手,即从信贷竞争渠道探究Fintech的出现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到底有何影响?首先,本文从机理层面展开分析,阐明Fintech、信贷竞争与银行风险承担三者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在银行理性经济人假设的基础上,信贷竞争不断加剧,运用风险转移效应和利润边际效应理论阐述处于发展初期的Fintech使得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上升,即银行承担的风险增大;而随着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在Fintech上的场景应用,信息不对称的降低则使得银行风险承担水平下降,即银行承担的风险减小。因此Fintech与商业银行处于一种竞合关系,Fintech通过信贷竞争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是动态变化的,并推演出“金融科技—贷款结构/不良贷款—银行风险承担”的传导机制。其次,本文从数理层面对上述传导机制进行推演,构建纳入金融科技的银行风险承担模型,计算考虑了金融科技约束的商业银行最优化问题。得出Fintech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是通过“恶化贷款结构”和“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两种渠道来实现的,并提出两个有待实证检验的研究命题。然后,本文从实证层面对提出的研究命题进行检验,运用文本挖掘法和主成分分析来构建基于百度搜索引擎的金融科技指数,进而运用多重中介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由于Fintech的出现,整个银行业风险承担水平会呈现出特有的趋势,对银行业的稳定发展至关重要,同时商业银行在银行信贷领域竞争中占主导作用,因此选取中国整体商业银行的宏观数据作为研究样本,时间跨度为2007—2019年。选取银行风险承担作为被解释变量,并运用文本挖掘法构建的金融科技指数作为核心解释变量,银行贷款结构和不良贷款率作为中介变量,运用多重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Fintech通过信贷竞争渠道对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影响,得出Fintech通过信贷竞争渠道影响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呈现先升后降的运动轨迹,与机理分析一致。最后,本研究得出的结论表明:第一,Fintech通过信贷竞争渠道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的运行轨迹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运动趋势。Fintech发展初期,在蚕食商业银行利润的基础上加剧信贷竞争并恶化银行贷款结构,银行为了维持高收益水平转而投资高风险项目,提升银行资产端的风险偏好,使得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上升;然而,伴随着国内对Fintech的重视成为共识,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技术逐步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布局,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提高Fintech效率,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贷款客户“逆向选择”减少,银行不良贷款率下降,从而银行承担的风险减小。第二,在信贷竞争渠道中的两个中介效应指标(贷款结构和不良贷款率)发挥了完全中介的效应。其中,金融科技经由贷款结构增加银行风险承担水平;金融科技经由不良贷款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因此得以验证数理推演过程中得出的两个命题。本研究的可能创新之处:第一,研究角度创新。大部分文献是站在商业银行的负债端角度进行研究,本文是站在商业银行资产端的角度进行研究。研究出发点是商业银行资产端,将研究的焦点集中在Fintech通过信贷竞争渠道影响商业银行承担的风险水平,分析Fintech通过信贷竞争渠道如何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第二,研究路径创新。本文刻画了“金融科技—贷款结构/不良贷款—银行风险承担”的传导路径,并运用基于多重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此路径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