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自媒体
自律
机制
摘要:
互联网被称为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由于我国的第一、二、三媒体发育不充分,人民群众表达渠道不是很顺畅,表达机会有限,大家在网络上获取新闻和信息,表达意见和诉求,异常踊跃,网络在我国媒体属性更明显,网络自媒体作为互联网时代的“蓝色妖姬”,对互联网管理秩序形成的挑战最大。可以说,网络自媒体管不好,不可能管好互联网。一般认为,对互联网的有效规制手段有:市场竞争的自发调节、技术控制(分级、过滤、屏蔽等)、行业自律、政府管制。在新公共管理理论兴起、治理理论方兴未艾的背景下,重新审视网络自媒体的自律,意义重大。按照治理理论,完善的网络自媒体自律机制,首先必须认识到,网民、自媒体运营平台、行业自律组织与政府主管部门一样,都是自媒体自律机制的主体,四者的关系合作关系,而不是政府处于管理者地位,行业协会是协助政府管理的,网民和网络自媒体运营平台是被管理对象。其次,也必须认识到网络自媒体自律机制也是多层次的,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宏观方面主要是围绕建立完善的自律机制进行顶层设计、做好制度供给、制定规则、出台法律政策,中观层次是各个主体运用规则,进行自律推动等活动,微观层面主要是自媒体平台和网民个人的自律行为。再者,还必须认识到在治理手段上,要实现由管制转向自律、协商、委托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网络自媒体传播各方的角色、责任、管理方式发生重大变化。本文在基础理论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对英国、美国、法国,以及与中国文化传统相近的东南亚近邻日本、韩国、新加坡的现状梳理,结合对中国自媒体自律发展脉络的回顾,分析了中国网络自媒体自律机制建设的现状,重点分析了不足,认为有认识不够、网民主体地位发挥不充分、网络自媒体平台自律能力有待加强、网络自媒体自律环境建设有待加强等方面的不足。并相应提出了改进建议。对网络实名制问题,本文也结合韩国的成败得失,提出了慎重推行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