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乐律学
七律
正声
中声
曾侯乙编钟
奉五声
摘要:
本文以先秦文献与出土文物为依据,对七律、正声、中声、曾钟八度分组术语、奉五声等先秦时期的乐律学问题进行思考,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些新的见解。本文认为,“七律”为定律之律钟,曾侯乙编钟、编磬上的蕤宾、嬴孠、韦音、应音、姑洗(宣钟)、穆音(太簇)、浊姑洗为律钟所定七个律高的名称,在层次上高于各国律名,并且在各国之间通用。先秦时期的“正声”,在音乐型态方面应为“徵、羽、宫、商、角”五声,为阶名,音高并不固定,并无八度分组之意。“中声”则仅限于“中音区”的“徵、羽、宫、商、角”五声,音高固定,具有八度分组之意。而“正声”“中声”皆有中正平和的美学含义,体现着先秦时人的音乐观念。对于曾侯乙编钟中无前缀、后缀且处于适中音域的“徵、羽、宫、商、角”在八度组中的命名,应为“中声组”,而不为“正声组”。“奉五声”一句中的“五声”是弦上取音所得到的“徵、羽、宫、商、角”五声,并非音阶范畴,前提为弦上取音,表现为编钟正鼓部音列,是“礼”的标准,承载着礼制观念。“奉五声”就是强调“五声”的礼制地位,表现为不允许偏音进入编钟正鼓部音列。这种基于弦上取音的编钟音列特点为华夏诸民族之礼在音乐上与戎狄各族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