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农民合作社
乡村振兴
产业扶贫
常规性减贫
后贫困时代
摘要:
2030年之前在全世界的大范围内消除绝对贫困是《2030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设定的主要任务之一。基于此议程与我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政府提出了保证中国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实现全面脱贫的政府工作目标,按照对贫困定义的现行标准,我国2020年所有贫困县都将全面摆脱贫困。在完成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的工作目标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两大战略的政策衔接是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农民合作社作为政府与贫困户、农民和市场之间的重要纽带,是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动力,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政策融合衔接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合作社作为政府扶持的一个重点,与“三农”问题密切相连,然而政府制定的公共政策对于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力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在全面脱贫的乡村发展阶段,公共政策的制定要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而调整。以宜昌市秭归县合作社为例,以公共选择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为课题研究理论基础,以进入没有绝对贫困但有相对贫困的“后贫困时代”为研究背景,通过对秭归县47个村农民不同产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与带动作用作比较,分析目前合作社发展面临的政策风险、道德风险、市场风险,探寻原因并研究适合我国国情的特色农民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模式,从行政政策、社会环境、合作社内部提出发挥政府的粘合作用、建立和完善扶持政策、发挥龙头、大户示范作用等具体指导意见,探究农民合作社在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与发展方向。对我国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后防止出现“返贫”、指导农村产业发展实践,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同时对乡村发展政策方面的理论研究有着重要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