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乡村振兴
村集体经济
产权
摘要:
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要求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传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背景下,产权关系不清、集体资产流失、集体成员参与集体经济建设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构建明晰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体系,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激活村集体经济的内在发展动力,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了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宜昌市夷陵区紧跟中央政策导向,抢抓机遇,于2016年被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省级试点县,该区按照由点及面,逐步推进的方式,通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折股量化、成立股份合作社、建章立制、登记赋码”等环节和步骤,稳步推进改革工作,于2019年底全面完成改革任务。本文以宜昌市夷陵区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了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对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概念进行了回顾,实地调研了宜昌市夷陵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及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状况。运用制度变迁、产权等理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机理进行了分析,认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集体经济发展有促进作用,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推动集体经济发展:(1)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确定,可以享受国家政策优惠,同时,村股份合作社可代表村集体作为市场主体对村集体资产进行经营,释放效益。(2)改革后,村集体资产量化盘活,可直接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3)改革后,界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立了村集体经济与村民间的利益连接机制,形成利益共同体,激发了村民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热情,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动力。最后本文以3个村为典型代表论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集体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提出了巩固利用改革成果,推动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