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集体经济
共同富裕
邓小平
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流转
摘要: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出发点和归宿。实现共同富裕与发展集体经济之间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生产力发展、加速农村新的经济组织形式的完善、解决农村发展后劲不足问题、进一步提高农民收入,是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以及我国主要矛盾的转移,现阶段我国面临的主要问题已经由解决温饱问题转变为如何缩小贫富差距、由“富裕”到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因此,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变的前提下,探索与集体化、集约化的组织形式相匹配,与农民共同富裕的要求相适合,与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目标相一致的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已经成为时代的新要求和新选择。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业已自发产生了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些实现形式,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农业专业合作社、企业化合作社等。这些形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土地细碎化的问题,形成了良好的内部结构及运营机制,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和致富能力,但这些经济组织形式在运营过程中也存在农民权益受损和民主监督流于表面的弊端,因此我们要以切实保障农民权益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以农村土地政策、集体产权制度、精准扶贫政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保障,加强以构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和尊重农民参与意愿为目标的民主管理,落实以土地流转评估审计监督、监督监管机构监督为支撑的监督制约,促进以增强农民风险意识、致富意识、创新意识为旨归的教育培训,培育高素质技术和管理人才,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