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改革开放
邓小平
社会自主性
建构
摘要:
自主性体现在行为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自由表达意志,独立做出决定,自行推进行动进程等方面。社会自主性是在国家主动赋权的条件下,公民意识觉醒,社会组织广泛发展,从而调动社会主体积极性,使社会充满活力,实现社会自主管理,自主发展的一个动态过程。只有具有自主性的社会,才能释放活力,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才能有效监督国家权力的行使,使社会安定有序;才能有助于发展社会多样性的思想观念,激发人的主体意识,因此建构社会自主性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面展开,“左”的积习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经济管理体制的权力过于集中,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存在不足,社会缺乏自由空间和流动资源,人民权利得不到保障,独立的社会力量缺乏。在分析国际时代转变的历史条件下,在领导社会改革的探索中,邓小平继承学习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列宁的“社会活力”思想、毛泽东的社会建设思想、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管理经验,结合自身经历,对社会自主性的建构展开了有益探索。在作出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以后,在思想层面,邓小平不仅冲破僵化意识形态的束缚,从理论层面解释实事求是的重要性,鼓励人们开动脑筋独立思考,主动开拓新局面,还强调多劳多得的激励作用,为物质利益正名,改变利益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生产积极性,从而打破思想僵化,解放干部和群众思想,为增强社会自主性提供思想支持。在经济层面,邓小平放宽经济政策,为社会释放可支配的物质资源,同时提供社会自主发展的活动空间,为增强社会自主性提供经济支持。在政治层面,邓小平通过推动下放权力的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同时推进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用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从而为增强社会自主性提供制度支持。在社会成员和社会组织方面,重新塑造公民身份,建构平等的公民共同体,为社会组织松绑,承认各种社会组织的合法地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为增强社会自主性提供社会力量的支持。只有社会有自主发展的空间,才能培养出具有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的社会公民,促进人的现代化,从而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建设。邓小平对社会自主性的建构,打破了僵化的思想观念,增强了经济活力,保障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培育了新的社会阶层,对推进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启示:思想的解放是建构社会自主性的动力;丰富的可支配资源是建构社会自主性的前提;制度的活力是建构社会自主性的保障;社会组织的相对独立发展是建构社会自主性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