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孙中山
监察
权能区分
五权宪法
摘要:
孙中山是我国近代历史上伟大的政治家和革命活动家,他的政治思想在清朝至民国的时代交替之际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作用。他政治思想中的监察思想是他在批判性的继承中国传统监察制度和吸收西方权力分立制度基础上的伟大创造,充实了我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内容,推动了我国监察制度的进步,对今天中国的政治实践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故此,本文聚焦于孙中山的监察思想,力图通过全方位的梳理,希望可以达到对他监察思想的全面认识和深刻理解。第一章介绍孙中山监察思想的渊源,有两部分内容:一、现实渊源,自清末以来国家衰败,同时,西方的民主政治思想也开始在中国传播开来,民主和富强成为中国人民的共同追求,但是民主和富强具有价值上的矛盾关系,加之紧迫的现实危机迫使孙中山偏向于建立一个强权政府。二、理论渊源,孙中山深受西方政治思想影响,他的监察思想具有明显的西方权力分立制度的特征,此外中国历史悠长的传统监察制度也是他的监察思想的理论来源。第二章介绍孙中山监察思想的内容。首先是归纳孙中山对监察权的阐述;其次重点梳理孙中山监察思想的理论构建。孙中山认为“知难行易”,他以人的“知”的程度为标准作三种人的划分以论证先知先觉者的重要性,为先知先觉者掌握“治权”作铺垫。然后把国家权力作“政权”与“治权”的区分,人民享有“政权”,而“治权”则归政府。一个拥有强大“治权”的政府应该交给先知先觉者,于是引入考试权选拔出先知先觉者,又由于对权力的警惕而加入监察权监督政府;最后介绍他的监察思想的制度设计,一是设独立的监察院,二是根据权能区分理论,明确监察权应受到人民的监督。第三章介绍孙中山监察思想的实践。孙中山的监察思想在广州国民政府时期首次付诸实践,但是由于广州国民政府存续时间短暂,此期间只是成立了监察院组织和进行了一些初步的监察权立法,并未有效运转。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组织成立了监察院,一直运行至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并且进行了比较丰富和完整的监察权立法。此外南京国民政府还发展了孙中山的监察思想,建立地方监察制度。孙中山的监察思想虽然有理论简陋,内部逻辑冲突和实际效用低的缺陷,但是瑕不掩瑜,他的监察思想依然是我国政治思想史上的重要篇章,我们应理性客观对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