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五权分立
直接民权
权能分治
地方自治
摘要:
孙中山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行者,一生致力于追求祖国的独立、统一、民主和富强。五权宪法思想是他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实践中针对近代中国社会的国情,而创立的旨在救国救民的宪政方案。本文意图从理论渊源与演进、内容体系、学者评价、个人的新思考这四个方面来对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来展开论述。\n 第一部分是关于孙中山五权宪法的理论渊源与演进。因为任何一种思想的形成都并非是空穴来风,一定有其形成的理论渊源并一定经历了从创立再不断发展的一个过程。而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就是西方民主宪政理论和中国传统文化的双重影响下的中西合璧的产物。而五权宪法思想从1906年到1924也经历了从创立再到系统化,最后制度化这样三个时期。\n 第二部分为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的内容体系。这一部分旨在全方位的介绍和阐释这一思想。这部分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论述:(一)权力构造上的五权分立。即除了传统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之外,将考试权和监察权另立出来。(二)政治权利中的四大直接民权,即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在中央为行使全国之直接民权,就组织“国民大会”。在地方以县为单位,实行直接民权。(三)代议制下的权能分治理论。即政权属于人民,治权属于政府。用人民所享有政权来制衡政府的五个治权,以此来达到平衡。(四)国家结构形式中的地方自治。以县为单位进行自治,省在中央与地方之间起到联络的作用。并且孙中山认为应以权力本身的性质来进行权力的分配。\n 第三部分是学界对孙中山五权宪法的评价。历来学者就不乏对五权宪法的研究,对此褒贬不一。对此,本文对学者的观点大致做了概括,并认为主要包括两大块:一是肯定评价,二是否定评价。肯定评价主要是认为这是改良与探索的融合,同样也是创新与发展的结合。否定评价则包括:1、国体与政体的矛盾。即认为孙中山意图解决的是政体的问题,而政体问题从属于国体,国体不变的情况下孤立地探讨政体是行不通的。2、政权与治权的冲突。即政权由无能的“阿斗”来行使,治权交由“诸葛亮”,那无能的“阿斗”是实现不了对政府的管理的。3、目的与手段的背离。即分权目标与集权手段、法制目标与人治手段、民主目标与独裁手段之间的背离。4、理想与现实的差距。认为五权宪法思想属于一己式的发明创造,可操作性不强。\n 第四部分是关于孙中山五权宪法的新思考。这一部分是从关于五权分立、“权能分治”、直接民权这三个方面,提出自己的思考。并认为虽然孙中山的五权宪法思想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但瑕不掩瑜,贡献是巨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