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国家级“非遗”
莎姆舞
洮岷地区
传承与保护
摘要:
莎姆舞是春节期间洮河流域藏汉共享的一种传统舞蹈,它融说、唱、跳为一体,是一个历史悠久并活态传承至今的群体性传统舞蹈,主要流行于洮河中游地区的卓尼县藏巴哇镇、洮砚镇和勺哇土族乡、临潭县王旗乡和石门乡,定西市的岷县中寨镇、维新镇和梅川镇等藏汉杂居的村寨。它源于民间生活,具有明显的宗教性和娱乐性。莎姆舞又是一种非常独特的文化资源,它对研究洮岷地区历史发展、民族演变、文化变迁及歌舞的形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莎姆舞的起源与形成并无确切的史料记载,但从莎姆舞的表演形式和动作构成和歌词内容来分析,可以确认它是一种藏族原始的以娱神娱人为主的地域性传统舞蹈。“莎姆”一词为藏语的音译,当地藏语称“莎姆春”。“莎”是藏语宽大广阔之意,“姆”是欢聚或相聚之意。“春”意为跳。莎姆舞的主要道具是“巴当”,“巴”是皮子的意思,“当”有敲打或跳起来的意思,意为手摇巴当边舞边歌。莎姆舞原来流行的36个舞种,目前大部分已经失传。现在卓尼藏巴哇地区流行《库加》《春雅撒》《尼给道央》《及柔》》《爱》《主日么》》《莎姆舞》等舞种,在岷县流行《安场舞》《行脚步》《沙爱》《古爱》《春巴样》《尼给道央》《拉一来》《熊巴》《难知样沙》《难岗嘛难》《打谢谢》《桑桑桑给》《攒山神》《转五方》《扯节令》等舞种。卓尼藏巴哇、洮砚一带藏族村寨的歌词全部用当地藏语说唱,岷县的歌词多为汉语藏语夹杂。2006年9月,卓尼县政府以“巴郎鼓舞”名义申报非遗项目,被列入第一批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08年6月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岷县以巴当舞的名称申报省级非遗项目,2008年9月被列入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011年6月,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莎姆舞领舞领唱的老人,在卓尼藏巴哇地区被称之为“鲁哇”(歌手之意)或“顿巴占”(“会说的人”或“精通故事的人”)。在岷县领舞人被称之为“春巴”(跳舞的人)或“春巴头”(跳舞头领)。莎姆舞歌词没有文本,全凭鲁哇心记、口传,除固定的唱词外,一般都即兴发挥创作。内容多为赞词,如赞雪山、赞高原、赞草原、赞牧场、赞天神、赞主人、赞泉水、赞故乡、赞父母、赞帐篷、赞战刀、赞鸟兽、赞弓箭、赞战马、赞山河、赞亲人、赞马鞍、赞牛羊、赞山神、赞生活等。莎姆舞中所使用的道具最重要的是巴当鼓,“巴”是皮子的意思,“当”有敲打或跳的意思。立秋千、煨桑、祭灶神、祭拜山神、燃放篝火等是莎姆舞伴随的仪式。莎姆舞除了在自己村跳以外,还要到邻村互访,有切磋舞技和交流歌词(鲁)、提问回答(兰加)歌词,联络感情等情节。
莎姆舞的传承分“非遗”传承人传承和群体性传承。目前卓尼莎姆舞国家级传承人卢永祥(扎西)73岁,岷县巴当舞国家级传承人杨景艳75岁,年龄都比较大。莎姆舞面临整体整村消失的危机,出现舞种减少,传承人舞技不精,歌词不丰富和缺乏新意,跳舞的人逐渐减少等问题,莎姆舞面临着后继无人,失传直至消亡的危险。采取有效措施传承好、保护好莎姆舞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