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民间艺人
彩澳越剧团
文化记忆
个人生活史
摘要:
个人生活史是多学科重点关注的研究方向,目前民俗学对于个人生活史的研究也已牵涉到乡村女性和非遗传承人等诸多特殊群体。丹·本阿莫斯(Dan Ben-Amos)将民俗定义为“小群体中的艺术性交流”,本文选取福建省福鼎市彩澳村越剧团的8位民间艺人作为主要研究对象,重点从个人生活史的视角对剧团艺人的“民”之身份与他们的艺术文化之“俗”展开研究。探讨了拥有共同演艺经历的彩澳越剧团艺人之间的相处机制,将艺人微观的个人小历史与宏观的社会大历史相结合,剖析艺人个人生活史与当前生活状态的内在逻辑等问题。本文主要包括绪论、正文五章和结语等七个部分。绪论部分重点梳理了学界目前关于个人生活史的海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第一章主要从空间、时间维度解释了福鼎市彩澳村越剧团艺人的生活空间以及彩澳越剧团的生成语境,梳理了彩澳村的历史发展、家族文化和节日文化。第二章主要讨论了彩澳越剧团所经历的三个关键阶段,即从成立、躲进地下和解散三个阶段,讲述了作为乡村草台班子的彩澳越剧团整个的发展脉络与历史进程。第三章主要对彩澳越剧团艺人的从艺经历进行深描,描绘了艺人进入剧团前和剧团后的日常生活景观,包括家庭情况和进入越剧团的动机,以及在剧团里的演艺生活。第四章主要分析了作为女性的越剧艺人所承受的性别“苦难”,讨论了作为艺人的女性在剧团和家庭的地位状态,进而探讨了个人“小历史”与国家“大历史”之间的逻辑关系。第五章主要阐释了乡土艺人的婚姻、职业选择以及当下的老年生活状态,讨论了个人生活史如何对艺人群体的当下生活产生影响等问题。基于以上研究,本文发现,彩澳越剧团的艺人们作为特殊的“民”,其共同的演艺经历构成了属于他们小群体之间的乡民艺术,这一种乡民艺术在与社会宏大历史的互动中形成艺人的“俗”;到了晚年,这些艺人们又通过他们的“俗”,重新凝聚成一个小范围的艺术生活群体。因此,艺人们经由交往记忆与艺术性交流所构成的个人生活史,对其当下的民俗生活样态产生了至为重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