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
武术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
传承能力
评价体系
摘要:
文化是人类社会文明与历史的积淀,是塑造一个国家或民族思维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的基石,也是体现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是社会得以延续的历史文化命脉,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保护非遗工作已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代表性传承人是保护与传承非遗的主体,是延续非遗传承发展的命脉,保护代表性传承人就是对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能力是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所要具备的核心能力,也是决定非遗项目传承发展的核心要素。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的高低对推动非遗项目传承发展以及延续历史文化命脉有着重要作用。当前国家、省、市各级开展的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对于明确代表性传承人主体地位,加强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与管理起着关键作用。
传统武术是我国传统体育项目的精粹,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项目的传承与发展是以代表性传承人口传身授的活态传承形式进行。河北省作为武术大省,拥有众多非遗武术项目,当前河北省对于非遗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是以相关政策文件为依据,评审专家主观打分的方式进行,这种考评方式的科学性、系统性、客观性相对薄弱,评价结果易受专家主观影响。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构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指标及评价体系,明确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评价指标以及传承能力评价标准,为相关部门开展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年度审核工作以及传承能力建设等方面提供理论依据。
本研究运用文献资料法、调查法、数理统计法等研究方法,对评价指标及评价体系进行构建并确定各项指标的综合权重。借鉴模糊数学理论,采取综合评价方式,确定适合河北省非遗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的评价标准,并选取河北省非遗武术项目典型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实证研究,验证所构建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
研究结论如下:
(1)根据德尔菲专家调查法构建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含个人素养、技艺传授能力、继承发扬能力、社会影响力4项一级指标;理论体系掌握程度、技术体系掌握程度等11项二级指标以及拳种历史渊源掌握程度、拳种历史传承谱系掌握程度等46项三级指标。
(2)依据AHP-熵权法采用主客观赋权的方式建立河北省非遗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评价指标权重体系。一级指标中,各项指标权重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个人素养、技艺传授能力、继承发扬能力、社会影响力;二级指标中,技术体系掌握程度、理论体系掌握程度所占权重最高;三级指标中,拳种套路掌握程度、拳种技法掌握程度、拳种相关理论掌握程度所占权重最高。
(3)借鉴模糊数学的理论,采取综合评价的方式构建评价标准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操作方法,将非遗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评价细分为5个等级,各评价等级所对应区间分别为: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中等,60-69分为合格,50-59分为不合格,并以加权平均型的计算方式,计算最终评价得分。
(4)在实证研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杨振河和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吴大伟的评价等级均为优秀,市级代表性传承人毕建锁的评价等级为中等,三位代表性传承人最终评价结果与官方代表性传承人正式评价结果相吻合,证明本研究所构建体系能够反映出非遗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传承能力的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合理性与可操作性,可应用于河北省非遗武术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