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经济法
鼓励性规范
奖励后果
共词分析
法律规范
法律后果
摘要:
随着转型中国社会经济在过去三十多年的纵深发展,尤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方略的不断成熟和向前推进,传统法律规范理论结论已远远滞后于社会经济与法律实践的发展步伐,仅仅从消极法律责任的角度去思考经济运行及其治理效果已然过时和狭隘。这样,从惩罚的相对面——鼓励与奖励制度——去思考法律治理技术和社会经济治理效果就显得非常必要和重要。经济法作为应改革开放而生的极具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和现行特色法律体系中七大基本组成部门之一,因其经济性、政策性、政府主导性、综合性等特征,从其诞生伊始就非常注重鼓励制度和奖励机制对社会经济治理效果,并由此产生了较之其他法律部门更加丰富和有益的理论成果与制度机制。基于此,本文试图运用共词分析方法这一新的法学研究方法,通过梳理总结中国经济法当中的鼓励性规范以及奖励后果,并在与国内其他相关部门法,以及主要法系代表性国家经济立法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后果比较分析,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探索中国经济法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制度的演进规律,存在特征,进而找到更加精准的完善措施。为后立法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贡献一种不同的思路和方法。为此,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论文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的界定。首先围绕论题的关键词——鼓励性规范、奖励后果等进行一般意义及特定含义的解析界定;其次,对本文所借助的新研究方法——共词分析方法的性质、特征及其在包括法学在内的社会科学领域的应用方式等进行了介绍。目的在于为论文的展开,奠定理论和方法基础。第二部分是对中国经济法中鼓励性规范的系统分析。首先,是基于现行有效的法律文本,对我国经济法的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后果的存在形式、特征的梳理分析。其次,是对我国经济法中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后果研究领域文献的共词分析,即运用共词分析方法,对现存中国经济法中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后果的相关文献,运用专业的数据分析软件,进行运算及可视化分析。它构成了本文最大的亮点和创新之处。第三部分是经济法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后果制度的比较分析。此处采用比较研究方法,首先是对我国行政法领域的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制度进行了梳理。其次,对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美国和德国现行有效经济的法律制度中的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后果进行总结分析。借此,寻找不同部门法之间、不同国家经济法律中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后果的存在状态及其可资借鉴之处,为经济法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后果制度的完善寻找理论和制度资源。第四部分是中国经济法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后果制度完善的思考与建议。结合前述共词分析方法和比较研究结构,遵循分析实证法学法律“应然”与“实然”关系理论,对中国经济法制度中相关鼓励性规范和奖励后果制度的完善,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以供未来立法参酌。总之,加强对经济法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后果的研究,不仅对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而且对整个的法学研究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和深远的意义。本文希望通过引入新的共词分析研究方法,进一步激活和深化对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后果的交叉学科研究,为中国经济法中鼓励性规范及奖励后果制度,乃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