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限购令
市场失灵
政府干预
经济自由
摘要:
房地产市场由于信息不对称,资本垄断以及我国独有的土地财政机制等原因,商品房价格节节攀升,产生了市场失灵问题。高涨的房价使大部分民众对购房可望而不可及,这逐渐成为阻碍人民幸福感提高的一道门槛。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希望通过行政权来干预房地产市场从而抑制房价高涨态势,谋求市场稳定,化解市场失灵问题。为此各级政府推出一系列房价调控手段,商品房限购令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运应而生的。本文首先从我国各城市出台的商品房限购令出发,总结其概念,梳理其出台背景,并重点分析了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功能,即商品房限购令一方面试图通过实施差别化信贷等手段对房地产经济进行间接调控,另一方面试图通过户籍捆绑、买卖年限限制等措施对交易主体进行直接约束。其次,从经济法法理分析房地产市场机制及其缺陷,指出当前我房地产市场失灵原因,并从市场失灵,经济法法益目标等角度论述了商品房限购令的必要性,肯定了限购令的出台抑制了购房需求,打击了投机者,有益于短期房地产市场稳定。同时指出政府干预房地产市场也必须有理有据,即必须要界定干预边界和遵循应有原则,合理合法利用限购令,否则会产生比市场失灵更大的难题。然后,以商品房限购令存在的法律问题为导向,分析了对限购令的各种质疑,一是限购令的合法性质疑,即商品房限购令作为一项对公民交易权、平等权产生重大影响的政府干预措施,其产生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与现行部分法律法规相冲突,同时出台程序亦不透明,缺少基本的告知、参与机制等。二是限购令的实施效果质疑,即限购令并未达到预期效果,限购令未能改变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反而引发了看涨心理,投机性交易等。三是对地方政府在限购令中的角色质疑,即认为政府陷入“经济人”角色误区,导致干预治标不治本且引发了不良后果。最后,文章指出商品房限购令也是把“双刃剑”,如何利用好限购令对国计民生有着重要影响。为此,我国有必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商品房限购令内容合法、实施程序规范;政府亦有必要进一步规范自身干预行为,界定干预边界和遵循应有原则,避免产生比市场失灵更大的难题。同时,我国应当在考虑国情及法律实践的基础上,将商品房限购令与其他经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多管齐下完善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