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人工智能
风险防控
市场监管
制度完善
摘要:
当今时代,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势头迅猛,给人类社会带来了深刻而广泛的影响,人们曾经幻想的智能时代已经到来。国际上,人工智能已经成为新一轮的竞争焦点,各国都纷纷出台相应的规划和政策,围绕人工智能行业发展进行强化部署,力图在新一轮国际科技竞争中掌握主导权。在我国,人工智能发展亦成为近几年的热点话题,发展人工智能产业已经被确立为国家战略性目标。2017年国务院先后出台《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与《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专门细化和落实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相关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中也明确提到要积极促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人工智能将是我国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但是机遇和挑战并存,我国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尚不成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与风险性,因此需要国家加强监管,及时完善相应的制度,防患于未然。经济法是国家通过适度干预进行市场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它可以通过合理的监管法律制度来规范市场准入、市场经营以及退出行为,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对行业发展意义重大。但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在总体立法、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内容方面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市场监管难以发挥强有力的规制与督促作用。因此,本文旨在从经济法规制视角出发,充分考量人工智能行业的特征与问题,进一步分析人工智能行业给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带来的挑战,并试图探求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本文除了引言和结语之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的一般理论。本部分首先对人工智能的概念与特征,以及经济法视域下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的内涵作了介绍,然后分析了经济法视域下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的意义与理论依据,最后阐述了完善经济法视域下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第二部分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本部分主要基于市场监管的视角,从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的总体立法、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内容四个方面对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为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本部分则主要针对我国人工智能市场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有限经验的基础上,从总体立法、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内容四个方面提出了经济法视域下我国人工智能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