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宋代
治丧
社会生活
产业发展
摘要:
治丧是以备办丧事为中心的社会活动,因其与丧葬难分,故历来不为人所区别。而宋代作为中国古代的重要历史时期,其社会生活与经济生活的异彩纷呈,为治丧的时空呈现提供了多元的可能性。治丧主要源于两周时期的丧礼,历经两汉、魏晋南北朝、隋唐的世代沿袭,到了宋代,人们对于治丧的认识已经可以明确理解为“备办丧事”,且越服治丧、流俗用丧、停殡延葬等变得民俗化了。同时对于治丧一事的重视反映出宋人对“奉先者如亡如存,追往者送终为大”的死丧观念的关照。
与宋代治丧直接相关的史料表明治丧活动和治丧行为的展开在文本与实践上呈现出礼与俗互相调适的状态。在礼俗之变上表现为两个层面。其一,一般来说,“主治丧者”在皇家是以山陵五使为主,在民间治丧的过程中治丧主体在亲为治丧时,基本按照“丧主、主妇、护丧者”的固礼,但在代为治丧时则鲜有以“固礼”来负责主丧,更多是随丧家的“变俗”,其不以血缘关系为依托,包括收养的子女、同乡同门或族人、有东家或主家、官府、常伴君左右之人。其二,治丧场所上宋代具有浓厚的对于“寿终正寝”观念的皈依,其表明宋人对于治丧于正寝、正堂的重视,治丧于此是正君好德的体现,并指出了如若不得为正者,则会治丧于北堂。在这其中礼俗也因现实发生了变化,尤其体现在皇后治丧于皇仪殿与妃嫔不得于此地治丧,由此引发仁宗朝郭皇后、张贵妃关于治丧场所的礼俗争议事件,且为数更多的民间治丧场所则是以归家中正堂为要。在礼俗之争上,一方面通过治丧参与者的客体——来吊丧者的言行,表明对死者的身份认同,也会与丧家之间会结成一种“好”与“坏”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基于治丧过程中渗透出儒释道三者的因素,尤其是佛道水陆的设立,且与无常钟、螺钹共同构造出治丧的死亡秩序,同时也由于无常钟的扰民,影响到了生的秩序。此外,神主、灵座等治丧中的象征物也经历了从治丧的特殊场景下的物转变为日常祭拜中的物,尤其是皇帝神御与灵座更是通过神御殿的设立,使得其从国家层面的治丧活动中下移到地方,任民间百姓来瞻仰行香,从而完成了其世俗化、平民化、日常化的过程。同时,“火”也作为治丧中的意象在丧宴与烧纸中完成了仪式化过程,出演了“营生顾死”双重角色。
在宋代治丧活动蓬勃开展的同时,出现了治丧的市场需求,且由于葬具、法事为治丧行为的选择和治丧活动的开展提供了丰富的选择,官赙与私赙使得这一行为与活动获得了物质上的支撑,节日与习俗更使得治丧特殊场景下的生意在平时也得以经营,从而使得治丧产业经济增长点的形成相对稳定与持久。此外,治丧产业在有宋一代的发展,表现为三大特征。一、铺、肆、行的专业化发展;二、区域分布在集市与城市的集中与规模化发展;三、与治丧有关的其他产业因“死”而汇。以仵作、凶肆与葬师、卜肆为主导产业,附加值影响波及造纸业、地产业、雕刻业等,最终在“礼俗与利”的交织下治丧产业的产业链条生成了。
总而言之,宋代治丧在社会层面与经济层面的各异表现,较好地呈现出了“由生而死”与“向死而生”的治丧图景,从而有助于加深对于宋代社会的认识以及追溯早期殡葬“一条龙”服务的产业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