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教坊音乐
传播者
传播媒介
接受者
传播空间
机制
摘要:
教坊作为宋代宫廷音乐机构之一,其所承载的音乐广泛传播于宫廷与民间,域内及域外,对宋代乃至周边邻国的音乐文化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通过对宋代教坊音乐相关史料的挖掘整理与总体把握,借鉴传播学的视角——“5W”模式,探讨宋代教坊音乐的传播机制。
宋代教坊音乐的传播者主要为教坊乐人(官)、文人、衙前乐人、和雇市人等,他们直接参与教坊音乐的生产与传播。宋代教坊音乐的传播者经历了教坊乐人(官)到和雇市人的巨变,原因是南宋教坊罢黜、宋代商品经济发展以及和雇制度的应用。同时,外部因素作用于教坊音乐的传播者,对其传播活动及传播内容有着规范控制作用。宋代教坊音乐的传播者一方面作为传播媒介,一方面他们以文本、口头、乐器等作为载体,传播宋代教坊音乐。
宋代教坊音乐的接受者涉及皇亲国戚、达官贵族、入华使团、在籍同行、州县乐人、文人墨客、民间百姓等,他们分属不同的社会阶层及群体,对教坊音乐的接受有不同需求和反馈,但均符合其政治、审美、娱乐倾向。同时,接受者对内容选择、接受及理解上有着自主性和能动性,特定情况下接受者与传播者互联互通。
宋代教坊音乐的传播渉及域内、域外,传播场所包括皇宫殿庭、皇家园苑、官宦府邸、瓦子勾栏、秦楼楚馆等。不同传播场所下,传播者通过特定音声、表演行为等建构起仪式空间、娱乐空间,综合作用构成宋代教坊音乐的传播空间。仪式空间下,教坊音乐依礼乐仪制传播;娱乐空间下,教坊广播俗乐。
宋代教坊音乐传播的影响涉及域内、域外。域内,云韶部承袭教坊十八调四十大曲,钧容直掌应教坊礼、俗用乐;推动宋代词乐的传唱与创作;南宋官本杂剧段数上承教坊十八调四十大曲,金院本、元杂剧等在脚色体制、表演内容上借鉴宋教坊杂剧。域外,高丽乃至朝鲜王朝、辽国、金国等充分吸收、借鉴中原传统雅乐、燕乐文化,教坊音乐于异域广泛流播,宋廷实现与周边邻国音乐文化的交往、交流、交融。
宋代教坊音乐传播各要素既相对独立又环环相扣,各有呼应,综合作用构成宋代教坊音乐的传播机制,即由职能分工不同的传播者出发,他们在特定场所下因礼仪、宴享、娱乐等要求依托各种媒介传播教坊音乐,并被各阶层受众以不同身份、方式、目的予以接受,继而影响宋廷与周边邻国的音乐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