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庄子
毕来德
主体性
自身身体
法语国家与地区汉学
摘要:
瑞士汉学家毕来德(Jean Fran(?)ois Billeter,1939-)治庄学二十余年,在《庄子四讲》《庄子研究》等著作中,他以独特的视角解读庄子哲学思想,深化了大众对《庄子》的认识,推动了法语世界的庄学研究。
本论文以毕来德《庄子》研究的主要观点及研究范式为分析对象,同时加入与其他汉学家或中国学者观点或方法的对比,以期通过对毕来德《庄子》相关作品的解读,展现其《庄子》研究的全貌,探索出其研究的特点与新颖性。
论文共分四个章节。前三章分别从主体性、语言哲学以及权力批判三个方面概括毕来德关于庄子哲学的观点。在主体性方面,毕来德运用“机制”“静观”“自身身体”等概念来阐释《庄子》中的“天”“人”“忘”“游”“虚”等关键概念,将庄子的主体观描述为“虚空与万物的来回往复”,又同时将“自身身体”与虚空相联系,探索出一种以自身身体为核心的主体性;语言哲学方面,毕来德通过对《庄子·齐物论》中部分文本的阐释,认为庄子认识到语言在本质上的任意性,但同时承认并赞扬语言的创造性功能,明显区别于认为庄子因语言任意性而完全否定语言的观点;权力批判方面,毕来德认为庄子不仅因赞同人与人之间的平等而蔑视权力,还主张通过来自于非意向性行为的有效话语来颠覆权力,同样区别于面对权力采取回避、退隐和漠视态度的传统庄子形象。论文第四章探讨毕来德研究范式与中国庄学主流研究范式的差异,期望通过此种对比,反思以往研究的不足,推动《庄子》当代意义的发掘。毕来德不赞成国内将内七篇认定为庄子所作的主流观点,而主张《庄子》文本不具有统一性,需要单独研究每一文段,然后判断其是否为庄子所作。同时,毕来德也不赞成将庄子归为道家的主流观点,他认为庄子与老子的思想异大于同,并否认“道”在《庄子》中的特殊意涵。
本论文指出,毕来德注重使用共通经验来阐释《庄子》文本,将《庄子》中描述的特殊经验与个人生活中的经验类同,从而探索出一种以自身身体为核心的普世主体性。毕来德的《庄子》研究以新颖的视角展示了《庄子》文本的深意,也不可避免地显示出自己的哲学意图。对毕来德《庄子》研究的全面分析,有利于从他者的视角认识《庄子》,吸收借鉴其优秀经验,推动《庄子》研究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