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文化翻译表现论
庄子
楚文化专有项
翻译方法
摘要:
近年来,中国典籍在海外的推介与传播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庄子》作为道家学派的经典著作之一,集哲学、文学、宗教于一身。其文汪洋恣肆、瑰丽诡谲,采用大量神话传说和寓言故事说理,体现了古老的东方智慧,堪称中国文化典籍中的瑰宝,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喜爱。楚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具有丰富多彩的地域文化资源,其神异思维方式和楚地的独特社会历史条件,给了庄子源源不断的灵感启迪,他用浪漫的笔触和巧妙的技法,创作了《庄子》这部经典散文作品,流传至今,成为中华文化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目前,国内外对于《庄子》的英译研究主要聚焦于其哲学和文学价值,对于其中以楚文化为代表的地域文化关注较少。而在文化专有项相关的英译研究中,典籍中的楚文化专有项的英译研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且研究成果较为分散,不利于楚文化的海外传播。因此,本论文尝试从刘宓庆文化翻译表现论出发,探讨《庄子》中楚文化专有项的英译问题。
本论文选取《庄子》译本中较为权威的两个译本,即美国汉学家华兹生(Burton Watson)和梅维恒(Victor ***)的译本,分析两位译者对《庄子》中楚文化专有项的文化内涵的理解以及他们对不同类型的楚文化专有项所采取的翻译方法的异同及原因。本文主要提出了以下四个研究问题:(1)《庄子》中有哪些类型的楚文化专有项;(2)《庄子》中的楚文化专有项有何文化内涵;(3)两位译者的《庄子》译本对楚文化专有项采用了哪些翻译方法;(4)两位译者对于不同类型的楚文化专有项的翻译方法有何异同,以及造成这些异同的原因是什么。笔者立足于国内外已有研究成果,采用案例分析法,将刘宓庆文化翻译表现论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并将其作为分析两个译本中楚文化专有项的文化内涵实现程度的依据和评价标准。本论文从文化翻译表现论的原则和方法两个方面,深入探讨了《庄子》中楚文化专有项的理解与表现问题。
本文首先从刘宓庆文化翻译表现论的文化适应性原则、科学和审美原则出发,探究了几个典型的楚文化专有项的文化内涵,并比较了两位译者的翻译;总结出译者在翻译中可借助文化历史观照、文本内证及文本外证的方法,充分理解文化专有项的内涵;并在文化心理的框架下,考虑读者的接受效果,保留原文风味。
然后,本论文以刘宓庆文化翻译理论中的文化系统结构的不同层级为标准,将《庄子》中的楚文化专有项划分为四个不同的类别,分别探讨两位译者对于不同类别的楚文化专有项所采取的翻译方法存在的异同。对于《庄子》中与行为习俗相关的楚文化专有项以及与心理活动相关的楚文化专有项,两位译者都采取了“模仿”的翻译方法;对与典章制度相关的楚文化专有项,两位译者选择“替代”的翻译方法;而对于与物质形态相关的楚文化专有项,两位译者分别采用“阐释”和“淡化”的翻译方法。通过分析,笔者发现,由于两位译者的译本都为学术型翻译,且都关注《庄子》的文学性和通俗性表达,因此他们对于专有项的文化内涵的理解和翻译方法的使用差异不大。但由于二者的学术背景、翻译目的及侧重点不同,难免在表现式上有所区别。华兹生对译本通俗性的追求,使其倾向于从语用和审美进行考量,选择更加口语化的动词或淡化词语的文化内涵,以确保译文的“最佳可读性”。梅维恒更注重《庄子》的文学性。他力图反映出作品的诗性和修辞表达,因此他会出于语义和语用考量,最大限度地表现原文的文化特征和文化心理。
本研究发现,刘宓庆文化翻译表现论对于文化翻译研究有切实有效的指导意义,能丰富当前国内文化翻译理论研究的内容与视角。此外,本论文运用跨学科和跨文化的方法进行研究,可弥补当前以楚文化为代表的中国地域文化海外传播研究的不足,丰富《庄子》英译研究视角,对中国典籍外译研究提供镜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