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庄子
丑
美
形神观
自然观
摘要:
庄子,道家之巨擘,于哲学之域,独辟蹊径,建树卓然。然其贡献并非止于此,于美学之发展,他也有独特的建树。庄子勇于突破传统美丑观念之桎梏,发现了“丑”中所蕴含的美学价值,并对其进行了全新的诠释与定义。庄子对“丑”思想的发掘与推进,无疑为古典美学注入了勃勃生机。
庄子“丑”的美学思想并不是无的放矢,其深植于老子“道”与“美”的哲学思想,也吸纳了楚宋文化中独特的“尚奇尚异”元素,又在战国时期的纷乱背景之下得以锤炼和深化。这些因素共同塑造出了庄子对“丑”的独特理解,使其美学思想愈发丰富和深刻。庄子认为,万物皆有其道,美、丑不过是万物存在的不同表现形式,其本身并无差异,不能成为判人划物的绝对标准和依据。美、丑也并非绝对的对立,彼此间也能够相互依存、相互转化。换言之,美、丑之间固然存在着客观差异,可一旦超出特定的范围,“美”能化为“丑”,“丑”亦能化为“美”。于“丑”而言,化丑为美的关键便是德行的充盈。因此,他提出,形体上的笨拙和低劣并不是真正的“丑”,德行上的“恶”才是真正的“丑”。纵使是“畸人”,也能以“德之长”来消解“形之短”,最终化丑为美,成为人们欣赏和赞扬的对象。但是,庄子对于“丑”的推崇并不是为了抹煞“美”的存在,他只是反对一般意义上的美,更是为了让人们摆脱对“丑”的偏见和歧视,拥有正确的审美认知。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既要承认美的存在,也要接纳丑的存在,正视二者间的相对差异,理解二者间的绝对变化,唯有如此,人们才能放下对形体美的偏执和俗见,去追寻精神上的、永恒的美。这种观念在庄子对畸人、散木和体道之物的描绘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
庄子虽然承认外在的“丑”,但并不认为外在的“丑”是真正的“丑”。他对“丑”的重视,实际上是要强调一种内在精神的超越。通过对“丑”的重新审视,庄子跳脱出了世俗审美的藩篱,实现了人生境界和审美境界的双重超越,而这也赋予了庄子美学思想以鲜活的生命意义。作为“丑”思想的发现者和重要推进者,庄子的贡献不仅在于理论层面的创新和发展,他对于“重神轻形”、“崇尚自然”的深刻阐发,更是对后世文艺创作和审美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