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环境保护税
排污费
东北地区
化工企业
摘要: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国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所实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排污费被环境保护税所取代。虽然环境保护税的总体思路是实现排污费制度向环保税制度的平稳转移,但由于环境保护税具有税收强制性的特点,所以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会对企业行为产生不同于征收排污费的影响。为了从微观层面探析这种影响,文章选择了作为东北重工业基地的HJ股份作为样本来进行具体分析。文章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对文章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国内外学者在环境保护影响方面的观点以及文章的创新和不足之处分别进行阐述;第二部分为HJ股份的基本概况及涉税情况,包括对其控制结构、主营业务、基本涉税情况及环保税相关情况的介绍;第三部分为具体影响分析,分为直接影响和间接影响两部分,直接影响主要分析环境保护税征收对HJ股份及其子公司环境保护相关情况及环保涉税费的影响,间接影响主要包括对公司人才需求、研发投入及成本利润的影响,并且本文分析发现,在直接影响方面,环境保护税的开征改善了HJ股份环保基本情况,并使其环保涉税费支出增加,间接影响方面,环境保护税的征收加大了HJ股份对于人才的需求和研发投入金额,也使得HJ股份成本增长快于收入增长,利润减少;第四部分为环境保护税征收背景下HJ股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首先,环境保护税的征收使得HJ股份成本负担进一步加重,并加大了企业对于环境保护税的管理难度。另外,HJ股份相对于同类企业而言,存在员工学历水平偏低、研发人员和研发投入较少的问题,在环保税征收背景下,这将导致HJ股份发展后劲不足,难以实现企业的转型升级,从而面临严峻的生存压力;最后一部分为政策建议,文章就上述问题和挑战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HJ股份能够有效应对环境保护税开征带来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