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鼓室内注射
糖皮质激素
突发性耳聋
摘要:
目的:
本研究通过对比两种不同浓度的地塞米松经鼓室给药在治疗重度及以上的突发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方面的疗效,以寻找更为有效、安全的治疗浓度,为临床实践提供参考。
方法:
选取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扬州大学附属医院耳鼻喉科住院治疗的诊断为重度、极重度突发性耳聋患者(500Hz、1000Hz、2000Hz的平均听阈≥71d B)共80人,按住院时间随机将患者分为两组,在联合使用相同的全身药物基础上分别予1mg/m L、2mg/ml的地塞米松行鼓室注射。在治疗前、治疗开始第5天、治疗结束后对患者行纯音测听、耳鸣残疾评估量表(Tinnitus Handicap Inventory,THI)评分,记录治疗过程中各频率听阈和THI变化,统计治疗过程中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计算500Hz、1000Hz、2000Hz平均纯音听阈(Pure Tone Average,PTA),以及听力、耳鸣治疗的疗效和不良反应发生率,随后对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1.对两组患者进行均衡性分析,结果示两组患者一般资料在统计学上差异并不显著,具有可比性。对组内治疗前后PTA进行比较,低浓度组患者治疗前的PTA为98.5±17.6d B,治疗后的PTA为76.0±31.9d B;高浓度组患者治疗前的PTA为96.4±19.0d B,治疗后的PTA为72.5±37.0d B,两组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且经t检验分析,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说明在联合全身药物的基础上,鼓室注射高浓度和低浓度糖皮质激素对重度、极重度突发性耳聋都是有效的。
2.对两组病例组间治疗后PTA比较,低浓度组治疗后PTA下降值为22.5±23.0d B,高浓度组治疗后PTA下降值为23.9±26.7d B,经t检验分析,t=-0.26,P=0.796>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3.对两组病例的疗效差异性进行分析,两组患者的有效率分别为60.0%、47.5%,经卡方检验χ2=1.257,P=0.26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两组的痊愈率分别为10.0%、20.0%,经卡方检验分析,χ2=1.569,P=0.21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4.对两组起效时间进行比较,在治疗第5天和治疗结束后,低浓度组和高浓度组的治愈率、显效率和有效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低浓度组的5天痊愈率为2.5%,高浓度组为5.0%(P=1.000),低浓度组和高浓度组在10天痊愈率分别为10.0%和20.0%(P=0.210);低浓度组和高浓度组在5天时的显效率分别为15.0%和25.0%(P=0.264),在最后时间点的显效率分别为35.0%和35.0%(P=1.000);低浓度组和高浓度组的5天有效率分别为32.5%和42.5%(P=0.356),在最后时间点的有效率分别为60.0%和47.5%(P=0.262)。说明两种浓度糖皮质激素起效时间相似。
5.对两组患者耳鸣改善情况进行比较,低浓度组患者的耳鸣症状治疗有效率为74.29%(26/35),高浓度组该症状治疗的有效率为67.65%(23/34),对该结果行卡方检验,χ2=0.369,P=0.543>0.05,证明不同浓度地塞米松经鼓室注射对于所选突发性耳聋患者的耳鸣症状均有改善,但是改善程度无统计学差异。
6.在治疗期间,低浓度组和高浓度组不良反应率分别为12.5%和17.5%(P=0.531),即两组间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基本一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经随访两组均无持续性的不可逆的损害。
7.对突发性耳聋的可能预后相关影响因素进行了多元线性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入院时PTA(P<0.001)、从发病到治疗的天数(P=0.001)与治疗结束时的PTA显著相关,而浓度的选择则不相关(P=0.901>0.05)。这表明在本研究的背景下,最终PTA不依赖于鼓室内注射糖皮质激素的浓度。
结论:
1.鼓室内注射不同浓度地塞米松联合全身治疗对于重度及以上突发性耳聋均有效,但两组的PTA提高量、痊愈率、有效率以及起效时间大致相同。
2.鼓室内注射不同浓度地塞米松联合全身治疗对突发性耳聋患者的耳鸣症状治疗有效,但疗效与所给药物浓度无关。
3.从发病到接受治疗的天数与最终听力水平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