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粮食安全
粮食主产区
利益补偿机制
补偿标准
区际利益补偿
摘要: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保障。粮食主产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地位。然而在粮食生产区域分工的政治要求下,主产区的利益长期遭受损失,粮食生产积极性受到打击。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农业强国目标的根本路径。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了新发展阶段以“健全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的重大意义,国家也在2024年出台的粮食安全保障法中首次以法律形式对此进行了明确。农业作为弱质性产业,其特征决定了粮食生产发展必须依靠国家财政补贴来保障。虽然我国逐步实施的粮食生产支持和财政奖励政策在本质上并非完全等同于利益补偿政策,而仅有产粮大县奖励真正具备利益补偿的性质,但由于粮食主产区所获得的补贴规模和政策收益相对较大,因此该类政策可纳入主产区利益补偿的范畴。我国现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激励不足制约了其增产效应的充分发挥。在当前国际粮食安全形势趋紧、国内粮食产能提升遭遇瓶颈以及产销区域利益失衡的背景下,如何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以提升国内粮食供给水平,成为了推进国家粮食安全及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亟待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现实必要性如何?科学合理的利益补偿标准应当如何测算?如何健全和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这些问题值得展开深入研究与探讨。
本文按照“补不补、为何补—补什么、补多少—谁来补、怎么补”的研究思路,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利益补偿的依据和作用机理、补偿范围和标准、补偿主客体和方式等内容展开研究。首先,从“补不补”的问题导向出发,基于粮食安全保障和区域协调发展视角分析了主产区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贡献以及粮食产销区域利益失衡问题,并在利用双向固定效应模型、双重差分模型等实证考察现有利益补偿政策效果的基础上,对当前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的难点问题及其根源等做了探讨,论证了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的现实必要性。其次,从粮食生产机会成本和耕地生态服务价值两个层面着手,采用机会成本法、生态足迹法构建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并进行实证分析,解决“补多少”的问题。再次,基于对目标原则、主客体结构、补偿方式以及资金来源的深入研究,探讨了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目标下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的机制设计方案,回答“怎么补”的问题。最后对本文的研究结论、政策取向和研究发展进行归纳说明。
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概括如下:
第一,粮食安全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粮食主产区的粮食生产行为产生了显著的正外部性,承受了较大的机会成本和利益损失,需要通过利益补偿实现外部效应内部化。利益补偿能够通过理顺生产关系和完善利益分配方式促进生产力发展,进而有效推动粮食产能的提升并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应指在弥补粮食生产成本支出和收益损失的基础上对机会成本进行补偿,既包括对粮食生产行为进行补偿,也包括对放弃粮食生产行为收费,不仅有助于实现粮食生产外部效应内部化,也有利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应从生产责任激励和区际利益保护的双重逻辑出发探索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问题。
第二,粮食主产区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中的地位显著上升,粮食生产责任不断加重。作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最高的地区以及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的主体,粮食主产区提供了大量的商品粮调出,为粮食生产做出了重要贡献,理应获得相应的补偿。由于我国粮食产能存在明显的空间集聚特征,国家粮食安全保障有赖于主产区的粮食稳产增产,且主产区的粮食产量全国占比和粮食调出量逐年提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生产压力不断增加。然而当前粮食生产积极性较低抑制了主产区的增产潜力。我国已经具有粮食生产补贴以及产粮大县奖励等纵向利益补偿相关政策,按照目标路径和补偿逻辑可划分为生产性利益补偿和发展性利益补偿,但由于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缺位,尚未形成较为完整的利益补偿机制。
第三,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对于新形势下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十分必要。从新发展阶段国家粮食安全大局的战略需要和产销区域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来看,我国粮食安全保障面临着国际粮食市场稳定性下降和国内粮食增产动能减弱的双重压力,且产销区域利益失衡状况日益严重,“粮财倒挂”的现实困境制约了粮食生产积极性的提高。从利益补偿政策优化的实践必然来看,在理论分析基础上利用省级和县级数据,使用双重固定效应模型、双重差分模型对利益补偿的政策效果进行实证考察,得出现行利益补偿政策能够通过提高粮食生产积极性显著促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且对粮食主产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粮食增产效应显著强于非粮食主产区和经济发达地区,但其增产效应具有逐年减弱的趋势,利益补偿的力度和方式有待调整优化。此外,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仍然存在省级层面补偿政策缺位、发展权益补偿难以获得,以及纵向补偿不足、横向补偿缺乏等难点问题。应在不断明晰利益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