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叙实名词
句法
语义
立场
摘要:
叙实名词是指能够预设指称对象为真的名词。近年来,叙实性成为汉语语法研究的热点之一,叙实名词也开始进入到学者们的研究视野之中。本文把现代汉语叙实名词作为研究对象,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真理”“真相”“史实”“事实”“事迹”五个叙实名词进行分析。本文采用总分总结构,先对叙实名词进行概述,再具体分析这五个叙实名词的特点,最后,本文还会对这五个叙实名词的多方面表现进行整体分析,致力于发现叙实名词在整体上的特点。除了绪论和结语之外,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对叙实名词进行概述,分析“叙实”的具体内涵以及叙实名词的特点,并且对叙实名词的外延做出说明。第二章对“真理”进行分析。在句法上,“真理”与指称对象可以担任多种句法成分,二者既可以出现在同一小句中,也可以出现于同一复句或同一句群中。在语义上,“真理”的指称对象包括专业理论、民间俗语、个体经验这三类。从立场范畴的角度来看,在叙实性“真理”句中,说话人会表现出赞同性立场、反对性立场或保留性立场,不同的立场表达反映出说话人对句中其他立场主体的态度。第三章对“真相”进行分析。在句法上,“真相”可以用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中心语;“真相”多位于指称对象之后。在语义上,“真相”的指称对象与上下文有因果关系和说明关系两种语义关系;指称对象的语义内容包括法律案件、特定事件和一般认识这三类。在叙实性“真相”句中,从说话人对句中其他观点的态度,可以表现出说话人的赞同性立场或反对性立场。第四章对“史实”进行分析。在句法上,“史实”多出现在定语中心语的位置上,“(Sub+)V+XP的N”的形式占优势,“史实”也因此多位于指称对象之后。在语义上,“史实”的指称对象多属于事件,有国家大事和个体事件这两种。“史实”句也会出现其他立场主体的观点,说话人可以表现出赞同性立场、反对性立场或保留性立场。第五章对“事实”进行分析。在句法上,“事实”多用作定语中心语,其指称对象则多以独立小句的形式出现;“事实”与指称对象可以出现在同一小句中,也可以出现于同一复句或同一句群中。在语义上,“事实”的指称对象与上下文之间有转折关系、因果关系或顺承关系;指称对象主要有专业理论、生活常识、家国事件和个体事件四类。叙实性“事实”句中有不同立场主体的态度显现,说话人可以表现出赞同性立场或反对性立场。第六章对“事迹”进行分析。在句法上,“事迹”主要用作定语中心语,指称对象多用作定语;在句法结构的影响下,指称对象多与“事迹”在同一小句中,并且位于“事迹”之后。在语义上,“事迹”的指称对象都属于事件,根据事件的情感倾向,可以把他们分为积极事件、消极事件和中性事件。叙实性“事迹”句多是说话人对具体事件的客观陈述,不涉及其他立场主体对事件真假的认识。第七章对叙实名词进行整体分析。在句法上,叙实名词大多数用作定语中心语,指称对象多用作定语,定中结构是叙实名词和指称对象在句法上的典型形式。在语义上,叙实名词可分为三类,事件类叙实名词、道理类叙实名词和事件-道理类叙实名词。在叙实词语的立场表达方面,所选叙实名词中,“事迹”的指称对象是对事件的客观描述,不涉及到其他主体是否认同,在“真理”“真相”“事实”“史实”的句子中,说话人都可以表现出赞同性立场或反对性立场。在“真理”句和“史实”句中,说话人还可以表现出保留性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