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英语语法教学
合法性语码理论
语义密度
语义波
自主性语码
摘要:
语法教学是英语教学必不可少的一环,这是培养学生英语学科核心素养的基础。高中英语课程标准指出,语法教学的最终目标在于让学生在一定语境下实现有效理解和表达。大部分现有的语法教学研究强调教学方法和策略,而较少关注到了高中英语语法教学的知识建构。
本文以合法化语码理论的语义性和自主性原则为理论基础,选取了15个来自8-16届全国高中英语教师教学观摩赛的语法课教师话语作为研究语料(共21332字)。本研究采用定量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旨在探究英语语法教学中教师话语体现的语义密度特征、语义波变化和知识建构特征。研究的发现如下。
第一,从语义性原则来看,在语法教学中,教师话语的语义密度总体较低。值得注意的是,语义密度在教授语法规则时最强,因为这一阶段教师通常会介绍一系列新的且复杂的语法术语。而语义密度在接下来语法意义教学和语法使用教学这两个教学环节中则逐渐变弱,因为这些教学阶段较少涉及新的且抽象的术语。
第二,就语义性原则而言,语义波在教授语法形式和意义时有所波动,而在教授语法使用时则趋平。教师在教授语法形式和意义这两个教学阶段中,不断打包、解包和重新打包知识,实现了累积式学习。从微观角度来说,根据语义波上升和下降趋势上的不均匀分布,教师在最开始的语法教学阶段中倾向于打包知识,以巩固语法规则的教学。接着,教师的重点转移到知识解包,强调语法意义的解释。在最后的语法教学阶段中,教师创设日常生活情境,促进学生语法使用。
第三,从自主性原则来看,教师利用与目标语法有关的导入内容,首先引发学生的兴趣,接着介绍语法规则,实现语码转换[投射语码(projected code)→主权语码(sovereign code)]。在教授语法意义时,教师主要借助语法领域内的知识来进行知识建构,此时教师话语的语码仍停留在主权语码。最后,教师采用多学科知识,鼓励学生在他们的产出中使用目标语法,实现语码转换[主权语码→融合语码(interjected code)→主权语码→融合语码]。在整个教学过程当中,位置自主性(positional autonomy,PA)是动态的。当教师采用学生已有语法知识进行教学时,位置自主性则会由极强变为较强。
本研究从实践上展示了如何在教学中对语法知识的形式、意义和使用进行知识建构。在理论上,本研究从自主性语码理论的角度,进一步拓展了英语语法教学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