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基因驱动
生物安全
环境风险
预防原则
法律治理
摘要:
近年来,基因驱动技术发展迅速,目前主要处于实验室研究及封闭田间试验阶段,尚未进行大规模的环境释放,但其应用前景已引起广泛关注。基因驱动技术在消除虫媒传播疾病、作物害虫和非本地物种入侵等方面展现出巨大潜力,然而其主动侵入性、致死性及技术安全性等问题也可能引发生态环境、公共卫生和生物安全领域的潜在风险。具体而言,基因驱动生物可能通过跨空间或跨物种扩散影响非目标物种,进而破坏生态系统平衡;基因驱动系统可能会使目标种群个体产生抗性或携带另一种疾病,对公共卫生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基因驱动生物的故意释放还可能引发生物安全危机。相较于转基因或基因编辑技术,基因驱动技术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和负面影响更高,甚至可能引发全球性安全事件。目前,国际上对基因驱动生物的法律治理讨论尚不充分。《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国际条约虽提供了初步的监管框架,但存在缺少具体执行规则等问题。同时,欧盟、美国、英国等地区或国家也未给出明确的基因驱动生物监管回应,而沿用现有的转基因或基因编辑生物监管框架。然而,随着各国基因编辑生物监管政策的逐渐放松,以及现有生物技术监管框架普遍存在的监管主体职权不清晰、协调机制缺失和后端监管不足等问题,基因驱动生物面临弱监管甚至无监管的风险。特别是中国,现有的生物技术治理框架尚不成熟,难以对基因驱动生物治理进行有效回应。为此,引入敏捷治理理念,改造风险预防原则,推动形成动态的适应性基因驱动生物环境释放治理框架成为关键。具体包括:通过灵活立法策略,动态更新监管框架;重构多元主体监管格局,健全多部门间协调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参与治理,完善社区同意执行框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完善全球治理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