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电信诈骗犯罪
犯罪原因
社会学习理论
犯罪预防
摘要:
电信诈骗犯罪是现代化社会背景下一种新型诈骗类犯罪现象。该犯罪现象最早可追溯到21世纪初期的短信诈骗,随后微信、QQ、电话诈骗等各式各样但相似的诈骗手段陆续出现。犯罪人通过日常需求、情感、金钱等不同的诱饵因素虚构陷阱,通过通信技术在大范围内向不特定的潜在目标发送信息,并使其接收相应信息并将金钱通过非接触的方式转给犯罪人。“电信诈骗”一词由此产生并广为人知。多年来,无数被害人深受电信诈骗犯罪的危害,失去所得,甚至猝死或自杀。目前的研究从各个角度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原因及对策进行阐述,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原因分析和防范对策,但是这些研究多集中在原因的探讨以及对策分析,缺乏系统。从现象研究来看,电信诈骗犯罪现象,尤其是概念研究不足。从原因研究来看,缺乏犯罪学理论的适用与解释。因此,本文通过案例的归纳与总结,阐述了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定义以及理解,并通过广东省的案例呈现出来的特征,利用社会学习理论对电信诈骗犯罪现象进行解释,最后提出相应的预防建议。本文一共包含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定义与类型。首先从当前学者们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定义出发进行辨析,从而提出自己对电信诈骗犯罪定义的理解,再通过案例,根据诱饵因素的不同,将电信诈骗犯罪分为权力因素类、社会政策类、社交关系类、物质诱惑类和日常需求类等五大类。第二部分主要是电信诈骗犯罪的特征。基于电信诈骗案例文书中的统计结果,电信诈骗犯罪的特征可从电信诈骗犯罪人、犯罪行为和刑罚特征等三个方面进行归纳。虽然是基于广东省的案例,但是统计结果不仅仅是特殊性的表现,更是体现了电信诈骗犯罪的一般特征。电信诈骗犯罪行为人以年轻男性为主、多来自广东省电白区,他们大多具有初高中的学历背景,尤其是初中学历背景,同时具有较强的金钱欲望。从犯罪行为来看,电信诈骗犯罪的学习行为较多、犯罪行为习得途径丰富;在行为手段和方式上来看,社交关系类的表现行为较多;从犯罪后果来看,刑罚结果偏轻。第三部分是结合社会学习理论对电信诈骗犯罪行为进行解释。社会学习理论从环境与个体的视角,强调了环境与个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在肯定个体心理和生理差异的基础上,它包括行为获得机制、行为激起机制和行为控制机制。该理论既可以用来解释好的行为,也可以用来解释不良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对于电信诈骗犯罪来说,犯罪行为的获得途径主要是犯罪亚文化、不良交友和传媒符号能力的强化;犯罪行为的激起主要是沮丧感、落差感、难以抵制物欲诱惑以及剥夺感;犯罪行为的保持主要通过外部轻刑罚效果强化、他人行为的替代强化以及自身强化得到实现。第四部分是电信诈骗犯罪的预防。通过电信诈骗犯罪行为的习得、激起和保持分析,可从净化获得途径、增加个体机会以及阻碍犯罪强化三个方面进行防治。净化获得途径包括治理犯罪区域、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传媒的反思性建设;增加个体机会旨在改善他们的社会资本,通过政府提供机会、非正式组织推动机会获得。而从更长远预防出发,学校可以在各个阶段有针对性地设立职业教育课程,引导不同阶段的学生树立良好的职业观和人生观;阻碍犯罪强化可以从减少被害、提高刑罚和削弱其自我强化的角度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