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电信诈骗
政府监管
行政法对策
摘要:
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智能化,与此同时,借助新型技术的便利实施犯罪的现象愈演愈烈。电信诈骗就是其中最受政府和民众关注的焦点。近年来,电信诈骗势头不减,全国上下许多地区和民众都曾遭受过电信诈骗,人民财产损失惨重,社会秩序被严重破坏,根治电信诈骗,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电信诈骗作为一类特殊的非接触式诈骗罪,具有作案手段多样,技术化水平高,隐蔽性强,跨区域团伙作案,受害人分布广泛等特点。为治理电信诈骗,相关部门从立法和执法上都加大了打击力度。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规制其量刑,工信部加强实名制的部署落实,公安部开展电信诈骗专项治理行动。在各部门重拳出击之下,电信诈骗案发率较以往有明显下降。但是到目前为止,电信诈骗依然在全国各地上演,几乎每天都有一定比例的人接到诈骗电话而上当,它并没有像我们希望的那样走向衰落。研究发现,当前对于电信诈骗的治理着重于刑事惩治,更多是种跟进式的打击,由电信诈骗频发多发而催动,跟进式打击虽有必要,但无法在短时间内结束电信诈骗高发和严打的相持状态,仅仅停留在事后治理层面是远远不够的。而我国目前在事前的预防和监管上还存在不足,现阶段无论是刑法还是民法的责任追究都存在一定的缺陷。随着实践和理论的发展,我们逐渐认识到,电信诈骗的治理应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不同部门的通力协作,单靠某一部门法无法真正彻底地根除电信诈骗犯罪。因此,要实现更有效更彻底的治理,还需要有社会预见性防范,即对电信诈骗的任何一个环节采取独断性措施。如对诈骗电话的接入,受骗钱财的转账拦截等,这些阻断性措施需要诸多部门的参与。因而本文从行政法方向上提出防范和治理电信诈骗的几点对策,笔者通过文献数据资料分析,案例梳理等方法,对如何发挥行政权力的作用以堵塞电信诈骗源头漏洞,切断电信诈骗犯罪链条进行整体的研究分析。首先,从电信诈骗的一般理论出发,对电信诈骗的概念、特点、高发原因及危害进行总结,表明问题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其次,梳理现阶段我国行政机关在电信诈骗治理上的现状和问题,总结不足。最后,从立法和执法两大方面提出电信诈骗治理的行政法对策,指出行政立法应完善和细化个人信息保护,堵住电信诈骗的第一条通道,并做好与刑罚权力的衔接,执法上加强相关领域的监管力度,强化落实实名制和个人信息处理业者的监管,并提出协同治理理论,充分利用电信和银行机构的社会资源,构建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电信诈骗的侦破速度,以及发挥政府的技术导向作用,通过政策倾斜等方式鼓励企业研发新技术,培养专业的人才,以技术对技术,抵御电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