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实名制
基础电信运营商
中介效应
电信诈骗
移动虚拟运营商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电信产业实现了一个超速发展的过程,仅用近十年的发展就完成了西方和其他发达国家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历程,也成为我国自然垄断性行业中产业政策推出最密集、产业规制力度最大和技术进步最迅速的行业。目前对于电信产业规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市场结构、产品资费价格和互联互通等经济性规制领域,社会性规制的研究较少。自2010年我国工信部宣布开始推进实施电话用户实名制登记制度,这项社会性规制引起较多的社会关注和争论,实名制是为了从源头打击电信诈骗,增进社会整体福利,但执行中全社会也要付出成本,尤其是电信运营商,实名制减少了开卡数量,同时也耗费了企业人力、物力成本,较多的观点认为实名制给电信运营企业的经营绩效带来了负面的影响。本文以实名制对电信运营企业经营绩效的影响为主线,从理论分析、实证检验和政策建议三大方面展开研究论述。首先从全球主要国家实名制推行情况、我国实名制宏观政策体系发布及企业执行情况、实名制对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的直观冲击方面分析了我国电话实名制政策的现状。其次重点就实名制对基础电信运营商绩效的影响进行数理模型分析和影响机制分析,并提出了二个主要假设。在本文的实证部分,基于三大运营商31个省级分公司2013-2016年的数据,应用中介效应模型实证检验了实名制政策对我国基础电信运营商绩效的影响。最后根据理论和实证分析的结果得出基本结论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得出的结论有:实名制有效改善了我国基础电信运营商的绩效,而且电信诈骗指标在实名制的绩效改善作用中发挥了显著的中介效应功能。一方面,实名制的落实有效打击了电信诈骗行为,降低了运营商的维护成本;另一方面,实名登记为运营商识别用户信息和开展市场推广提供了便利,增加了运营商的营业收入。为此,基础电信运营商应当主动落实好实名制的各项要求,以此为契机推进公司业务模式和增长路径的转型升级,实现从以市场规模为导向的发展路径跃迁至以用户价值为导向的发展路径。同时实名制也有助于虚拟运营商摒弃“批发转零售赚差价”模式,转变走差异化竞争模式,从而提升其长期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