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农民获得感
基层治理
政府主导
农民主体
摘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环境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党和政府持续出台生态环境的保护政策,采取各种措施进行乡村环境整治,大力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但基于经济、文化等各种原因,现阶段我国农村环境治理总体水平不高,农民生活环境与卫生条件与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较大差距,尤其生活污水处理面对诸多矛盾,成为乡村振兴的难点和短板,直接影响乡村振兴、农业现代化的工作成效。由此,如何进一步强化农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治理体系,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应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依靠农民,服务农民。农民获得感是评价和检验治理效果的直观反映和重要标准。基于满意度与获得感理论及测量模型,在文献与案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抽样调查与访谈等方式获取数据来源,对H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农民获得感展开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从总体上看,H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民获得感逐年提升,2021年为3.91,2022年为4.36(5分制),但距离优秀水平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描述性统计分析显示,农民对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政策的认知水平和参与水平参差不齐。同时,通过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收入水平提升、生活质量提高、人居环境改善、集体荣誉感提升、参与意识提升、工程建设进度、设施运作效率等变量为影响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农民获得感的重要因素,且皆为显著正向影响。针对研究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农民获得感,应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改进提升:第一,健全完善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机制,提升农村环境合作治理水平。第二,树立以农民需求为导向的价值理念,不断强化农民对农村公共产品的主动获得,激活农村环境治理内生动力。第三,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提升农村环境治理的实效性与适应性。第四,完善农村环境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与激励基层政府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