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社会组织
有限的理性
行动策略
具体行动系统
摘要:
自十九届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重视第三次分配,发展慈善社会公益事业,传递出公益慈善的强烈政策信号,成为社会热点。本文以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大型资助项目为例,在跟进过程中发现:有的社会组织发挥自己的专业性与优势,积极主动进行项目执行;有的社会组织将项目活动化,以满足项目指标为导向,选择性应付慈善公益资助项目;有的社会组织以执行好项目为出发点,却因为环境的约束权宜性进行项目执行与资源动用。基于此,本文关注的核心问题在于: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面对基金会资助项目何以形成差异化的行动策略,其背后的发生机理是什么?本文采取质性研究方法,借助组织社会学法国学派的理论视角,深入探究在同一规则背景下,不同类型社会组织采取差异化行动策略的内在机制。依据社会组织的资源拥有程度与组织特征,将社会组织分为支配型社会组织、依附型社会组织和独立型社会组织三种类型。具体而言,支配型社会组织面对蓝天至爱计划采取选择性应付的行动策略,在项目申报阶段积极配合正式的规则,尽可能地争取项目资源,但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应付式递送服务,最后呈现出悬浮虚化的项目成效。依附型社会组织则采取权宜性适应的行动策略,在申报时遵循组织理性进行项目拓展,服务传递过程也是选择性地组织来完成项目内容,从而呈现出渐进式成效提升的局面。独立型社会组织选择专业性维持的行动策略,从专业出发去申报项目,目的是开展有效的公益作为,并在实践中将专业与公益进行有效结合,取得深度专业化的服务成效。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依据组织的有限理性,将正式规则作为项目行动的底线,面对不同阶段的项目情境,会根据具体的行动系统建构相应的规则。在各阶段的具体行动系统中,正式规则的影响力式微,社会组织的自主空间弹性化,利用个性的行动情境增加自身的不确定性,构建出社会组织不同的行动策略及项目成效。基于外部情境与规则的变化和社会组织有限理性的选择,表现出多元的行动策略。最后,本文将基金会资助项目与政府购买服务两种背景之下社会组织的行动策略进行对比,发现两者之间具有相类似的行为逻辑,认为此种现象有待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