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疫苗相关麻痹型脊髓灰质炎
流行病学特征
发生率
摘要:
背景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是由脊髓灰质炎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传染病。临床表现以发热、上呼吸道症状、肢体疼痛为主,部分患者可发生急性弛缓性麻痹(AFP)并留下后遗症,一般多感染<5岁儿童,故俗称“小儿麻痹症”。自1988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展全球消灭脊灰倡议行动以来,全球消灭脊灰取得重大进展,WHO美洲区、西太平洋区和欧洲区分别于1994年、2000年和2002年证实无脊灰。全球报告脊灰病例数从1988年的约35万例减少到2011年650例,下降了 99%以上。1999年10月,在印度最后检测到Ⅱ型WPV,标志着全球成功阻断Ⅱ型脊灰野病毒(WPV)的传播。2014年全球报告脊灰病例356例,仅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和阿富汗3个国家有本土WPV流行。脊灰发病得到有效控制,这一成果归功于口服脊灰减毒活疫苗(OPV)的广泛推广使用。然而,OPV为活疫苗,由于受种者个体差异和免疫缺陷等原因,极少数儿童在接种OPV后或接触服用OPV者后可能会出现疫苗相关麻痹型脊灰(VAPP)。2001年,WHO对全球VAPP造成的疾病负担进行了估算,估计全球使用OPV的国家每年发生250~500例VAPP或每年每100万出生人口发生2~4例VAPP。 VAPP临床表现与WPV引起的症状一致,同样能引起患者瘫痪,给患者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各国对VAPP的诊断标准及估算发生率的方法不一致,导致VAPP发生率存在较大差异且缺乏可比性。我国关于VAPP的报道也局限于少数省份,数据不能真实地反映我国VAPP发生情况。此外,根据WHO《2013~2018消灭脊灰战略终结计划》(以下简称《终结计划》),为预防VAPP的发生,2015年所有国家应至少使用1剂灭活脊灰疫苗(IPV)对适龄儿童进行接种,按照WHO《终结计划》要求,将IPV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对我国现行的OPV免疫程序进行调整是当前维持脊灰的重要任务。在引入IPV之前,对我国OPV接种和VAPP发生情况进行研究,为调整免疫策略,评估IPV引入效果等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目的通过分析研究省份VAPP流行病学特征,估计VAPP发生情况,为预防VAPP的发生和现阶段我国引进IPV,调整脊灰疫苗免疫策略提供数据支持。方法1.研究省份的确定根据人口基数、每年报告AFP病例数、AFP监测系统运转质量,兼顾东、中、西部地区,选择河北、江苏、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和四川8个省(自治区,下同)参与本项研究。***的诊断及个案信息的获得本研究基于我国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病例监测系统,研究省份按照监测要求开展AFP病例监测工作,内容包括病例的发现和报告,病例的个案调查和粪便标本采集,脊灰病毒检测,阳性标本的型内鉴定,病例麻痹后60天随访,病例的分类和临床诊断等。所有病例的个案信息录入“AFP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各省省级专家分类诊断小组定义对AFP病例进行分类和临床诊断,对于省级AFP病例分类专家诊断小组高度怀疑为脊灰的病例,提交国家级“加强脊髓灰质炎监测项目专家组”进行讨论,“加强脊髓灰质炎监测项目专家组”按照统一的诊断标准对病例进行讨论和分析,确定是否为VAPP及VAPP的类型。所有VAPP的最终诊断由国家级“加强脊髓灰质炎监测项目专家组”完成。VAPP的流行病学信息从“AFP病例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获得。3.出生人口及OPV常规免疫接种数的获得出生人口来源于各省预防接种登记2013年出生人口数。OPV常规免疫接种数来源于各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由省级专业人员负责收集和上报。结果1. VAPP报告情况8个省共监测到VAPP28例(山东8例,河南6例,河北4例,广东3例,江苏、广西、四川各2例,湖北1例),12例为实验室诊断VAPP,16例为临床符合VAPP。2. VAPP流行病学特征28例VAPP中,男性27例,女性1例。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男性发生VAPP的风险是女性的18. 97倍(95%CI:2. 56~140. 78)。28例VAPP均为≤2岁儿童,其中<1岁26例(占92. 9%)。26例服苗者VAPP,因服第1剂OPV引起麻痹的22例(占84. 6%),服苗距出现麻痹间隔时间中位数21. 5天,因服第2剂OPV引起麻痹的3例(占11. 5%),第2次服苗距麻痹间隔分别是17天、31天、35天。另1例第1剂和第2剂服苗至出现麻痹间隔时间均在6~40天以内。3. VAPP脊灰病毒分离结果在分离到疫苗株PV的10例服苗者VAPP中,分离到Ⅰ型PV的有6例,分离到Ⅱ型PV的有4例,分离到Ⅲ型PV的有6例。4. VAPP发生率估计(1)以预防接种登记出生人口数为分母,VAPP发生率为2.08/100万[95%可信区间(Confidence Interval, CI) ]: 1